
49. 輻射,非電離
章節編輯: 本特無賴
電場和磁場與健康結果
本特無賴
電磁頻譜:基本物理特性
Kjell Hansson 溫和型
紫外線輻射
大衛·H·斯萊尼
紅外輻射
R.馬修斯
光和紅外輻射
大衛·H·斯萊尼
激光
大衛·H·斯萊尼
射頻場和微波
Kjell Hansson 溫和型
VLF 和 ELF 電場和磁場
邁克爾·H·雷帕喬利
靜電場和磁場
馬蒂諾·格蘭多夫
單擊下面的鏈接以在文章上下文中查看表格。
1. IR 的來源和曝光
2. 視網膜熱危害函數
3. 典型激光的曝光極限
4. 使用範圍 >0 至 30 kHz 的設備應用
5. 暴露於磁場的職業來源
6. 電流通過人體的影響
7. 各種電流密度範圍的生物效應
8. 職業接觸限值——電場/磁場
9. 暴露於靜電場的動物研究
10 重大技術與大靜磁場
11 ICNIRP 對靜態磁場的建議
指向縮略圖以查看圖片標題,單擊以查看文章上下文中的圖片。
近年來,人們對弱電場和磁場的生物效應和可能的健康結果的興趣有所增加。 已經提出了關於磁場和癌症、生殖和神經行為反應的研究。 在下文中,總結了我們所知道的、仍然需要調查的內容,特別是什麼政策是合適的——是否應該完全不限制暴露、“謹慎避免”或昂貴的干預。
我們所知道的
癌症
對兒童白血病和住宅接觸電線的流行病學研究似乎表明風險略有增加,而且據報導,“電氣”職業的白血病和腦瘤風險過高。 最近對暴露評估技術進行改進的研究普遍加強了相關性的證據。 然而,曝光特性仍然不夠明確——例如,磁場頻率和曝光間歇性; 對可能的混雜因素或影響改變因素知之甚少。 此外,大多數職業研究表明有一種特殊形式的白血病,即急性髓性白血病,而其他研究則發現另一種形式的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的發病率更高。 報導的少數動物癌症研究並未對風險評估提供太多幫助,儘管進行了大量實驗性細胞研究,但尚未提出可以解釋致癌作用的合理且可理解的機制。
生殖,特別參考妊娠結局
在流行病學研究中,已報告母體和父體暴露於磁場後出現不良妊娠結局和兒童癌症,而父系暴露表明存在遺傳毒性作用。 其他研究團隊複製積極結果的努力並未成功。 對暴露於屏幕發射的電場和磁場的視覺顯示單元 (VDU) 操作員的流行病學研究主要是負面的,並且對類似 VDU 場的動物致畸研究自相矛盾,無法支持可靠的結論。
神經行為反應
對年輕志願者的激發研究似乎表明,在暴露於相對較弱的電場和磁場後,心率減慢和腦電圖 (EEG) 發生變化等生理變化。 最近出現的對電過敏的現像似乎是多方面的原因,是否涉及領域尚不清楚。 已經報導了各種各樣的症狀和不適,主要是皮膚和神經系統。 大多數患者有面部瀰漫性皮膚不適,如潮紅、紅潤、紅潤、發熱、發熱、刺痛、疼痛和緊繃感。 還描述了與神經系統相關的症狀,例如頭痛、頭暈、疲勞和昏厥、四肢刺痛和刺痛感、呼吸急促、心悸、大量出汗、抑鬱和記憶困難。 沒有出現典型的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症狀。
曝光
暴露於場的情況遍及整個社會:在家中、在工作中、在學校中以及通過電動交通工具的操作。 只要有電線、電動機和電子設備,就會產生電場和磁場。 0.2 至 0.4 μT(微特斯拉)的平均工作日場強似乎是可能會增加風險的水平,並且已計算出生活在電線下或附近的受試者的年平均值類似水平。
許多人在家中(通過電暖氣、剃須刀、吹風機和其他家用電器,或建築物中電氣接地系統不平衡導致的雜散電流)、工作中同樣暴露在這些水平以上,但時間較短(在某些涉及靠近電氣和電子設備的行業和辦公室中)或在火車和其他電動交通工具中旅行時。 這種間歇性暴露的重要性尚不清楚。 關於暴露(涉及與場頻的重要性、其他修改或混雜因素或對白天和黑夜總暴露的知識有關的問題)和效果(考慮到關於癌症類型的發現的一致性)還有其他不確定性,以及流行病學研究,這使得有必要非常謹慎地評估所有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
在斯堪的納維亞的住宅研究中,結果表明高於 0.2 μT 的白血病風險增加一倍,該暴露水平對應於架空電力線 50 至 100 米範圍內通常遇到的暴露水平。 然而,輸電線下的兒童白血病病例數量很少,因此與社會上的其他環境危害相比,風險較低。 據統計,瑞典每年有兩例兒童白血病是在電線下或附近發生的。 這些情況之一可能歸因於磁場風險(如果有的話)。
職業磁場暴露通常高於住宅暴露,暴露工人的白血病和腦瘤風險計算值高於生活在電線附近的兒童。 根據瑞典一項研究發現的歸因風險計算,每年大約有 20 例白血病和 20 例腦瘤可歸因於磁場。 這些數字將與瑞典每年 40,000 例癌症病例的總數進行比較,其中 800 例經計算具有職業起源。
還需要調查什麼
很明顯,需要更多的研究來確保對迄今為止獲得的流行病學研究結果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理解。 世界上不同國家正在進行更多的流行病學研究,但問題是這些研究是否會增加我們已有的知識。 事實上,尚不清楚場的哪些特徵會導致這些影響(如果有的話)。 因此,我們肯定需要對可能的機制進行更多研究,以解釋我們收集到的發現。
然而,在文獻中有大量的 體外 致力於尋找可能機制的研究。 基於細胞表面和細胞膜鈣離子轉運的變化、細胞通訊的中斷、細胞生長的調節、通過調節的核糖核酸 (RNA) 轉錄激活特定基因序列、抑鬱症,已經提出了幾種癌症促進模型松果體褪黑激素的產生、鳥氨酸脫羧酶活性的調節以及可能破壞激素和免疫系統的抗腫瘤控制機制。 這些機制中的每一個都具有適用於解釋已報導的磁場致癌作用的特徵; 然而,沒有一個是沒有問題和根本反對意見的。
褪黑激素和磁鐵礦
有兩種可能的機制可能與癌症促進有關,因此值得特別關注。 其中之一與磁場引起的夜間褪黑激素水平降低有關,另一個與在人體組織中發現磁鐵礦晶體有關。
從動物研究中得知,褪黑激素通過影響循環性激素水平,具有間接的抑制腫瘤的作用。 動物研究還表明,磁場會抑制松果體褪黑激素的產生,這一發現表明了一個理論機制,即所報告的(例如)乳腺癌的增加可能是由於暴露於此類磁場。 最近,有人提出了癌症風險增加的另一種解釋。 已發現褪黑激素是最有效的羥基自由基清除劑,因此褪黑激素可顯著抑制自由基可能造成的 DNA 損傷。 如果褪黑激素水平受到抑制,例如通過磁場,DNA 就更容易受到氧化攻擊。 該理論解釋了磁場對褪黑激素的抑制如何導致任何組織的癌症發病率更高。
但是,當個人暴露在弱磁場中時,人體褪黑激素的血液水平會降低嗎? 有一些跡象表明情況可能如此,但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多年以來,人們已經知道,鳥類在季節性遷徙期間定位自己的能力是通過細胞中對地球磁場作出反應的磁鐵礦晶體介導的。 現在,如上所述,磁鐵礦晶體也已被證明以理論上足夠高的濃度存在於人體細胞中以響應弱磁場。 因此,在討論電場和磁場的潛在有害影響可能提出的可能機制時,應考慮磁鐵礦晶體的作用。
機制知識的必要性
總而言之,顯然需要對此類可能機制進行更多研究。 流行病學家需要有關他們在暴露評估中應關注哪些電場和磁場特徵的信息。 在大多數流行病學研究中,使用平均或中值場強(頻率為 50 至 60 赫茲); 在其他國家,研究了接觸的累積量度。 在最近的一項研究中,發現頻率較高的場與風險有關。 最後,在一些動物研究中,發現場瞬變很重要。 對於流行病學家來說,問題不在於效果; 今天,許多國家都有疾病登記冊。 問題是流行病學家不知道在他們的研究中要考慮的相關暴露特徵。
什麼政策合適
保護系統
通常,在法規、指南和政策方面需要考慮不同的保護系統。 大多數情況下,選擇基於健康的系統,在該系統中,可以在特定暴露水平下識別特定的不利健康影響,而不管暴露類型,化學或物理。 第二個系統的特點是對已知和可接受的危害進行優化,沒有閾值,低於該閾值就不存在風險。 屬於此類系統的暴露示例是電離輻射。 第三個系統涵蓋危害或風險,其中暴露和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尚未以合理的確定性顯示,但人們普遍擔心可能存在的風險。 這最後的保護系統被表示為 謹慎原則,或者最近 謹慎迴避,這可以概括為未來在沒有科學確定性的情況下避免不必要暴露的低成本。 以這種方式討論了暴露在電場和磁場中的問題,並提出了系統的策略,例如,未來的電力線應該如何佈線、工作場所的安排和家用電器的設計,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暴露。
顯然,優化系統不適用於電場和磁場的限制,只是因為它們不為人所知且不被接受為風險。 然而,其他兩個系統目前都在考慮之中。
基於健康的系統下限制暴露的法規和指南
在國際準則中,限制場暴露的限值比從架空電力線測得的和在電氣職業中發現的限值高幾個數量級。 國際輻射防護協會 (IRPA) 發行 暴露於 50/60 Hz 電場和磁場的限制指南 1990 年,它已被採納為許多國家標準的基礎。 由於此後發表了重要的新研究,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 (ICNIRP) 於 1993 年發布了一份附錄。 此外,1993 年英國也進行了與 IRPA 一致的風險評估。
這些文件強調,當今的科學知識水平並不能保證將公眾和工作人員的暴露水平限制在 μT 水平,並且需要進一步的數據來確認是否存在健康危害。 IRPA 和 ICNIRP 準則基於體內場感應電流的影響,對應於人體中通常存在的電流(高達約 10 mA/m2). 建議全天暴露在 50/60 Hz 磁場中的職業暴露限制在 0.5 mT,在最多兩小時的短時間暴露在 5 mT。 建議將電場暴露限制在 10 和 30 kV/m。 公眾的 24 小時限值設置為 5 kV/m 和 0.1 mT。
這些關於暴露調節的討論完全基於癌症報告。 在對與電場和磁場相關的其他可能的健康影響(例如,生殖和神經行為障礙)的研究中,結果通常被認為不夠明確和一致,無法構成限制暴露的科學依據。
謹慎或謹慎避免的原則
這兩個概念之間沒有真正的區別。 不過,在討論電場和磁場時,更具體地使用了謹慎迴避。 如上所述,只要對健康影響存在科學不確定性,謹慎避免可以概括為未來的低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暴露。 它已在瑞典採用,但未在其他國家/地區採用。
在瑞典,五個政府機構(瑞典輻射防護研究所;國家電力安全委員會;國家健康和福利委員會;國家職業安全和健康委員會;以及國家住房、建築和規劃委員會)聯合聲明“現在積累的全部知識證明採取措施減少場功率是合理的”。 如果成本合理,政策是保護人們免受長時間的強磁暴露。 在安裝可能導致高磁場暴露的新設備或新電源線期間,應選擇暴露程度較低的解決方案,前提是這些解決方案不會帶來很大的不便或成本。 一般來說,如輻射防護研究所所述,如果暴露水平超過正常水平十倍以上,則可以採取措施減少磁場,前提是這種減少可以以合理的成本完成。 在現有裝置的暴露水平不超過正常水平十倍的情況下,應避免昂貴的重建。 毋庸置疑,目前的迴避概念受到了各國許多專家的批評,例如電力行業的專家。
結論
在本論文中,總結了我們對電場和磁場可能對健康產生的影響所了解的知識,以及尚待研究的內容。 對於應該採用哪種政策的問題沒有給出答案,但已經提出了可選的保護系統。 在這方面,很明顯,手頭的科學數據庫不足以製定 μT 水平的暴露限值,這反過來意味著沒有理由在這些暴露水平上進行昂貴的干預。 是否應採取某種形式的謹慎策略(例如謹慎避免)由各個國家/地區的公共和職業衛生當局決定。 如果不採用這種策略,通常意味著沒有施加任何暴露限制,因為基於健康的閾值限值遠高於日常公共和職業暴露。 因此,如果今天對法規、指南和政策的意見不同,標準制定者之間的普遍共識是需要更多的研究來為未來的行動打下堅實的基礎。
最熟悉的電磁能形式是陽光。 太陽光(可見光)的頻率是較高頻率下強度更高的電離輻射(X 射線、宇宙射線)與較低頻率下更溫和的非電離輻射之間的分界線。 有一個非電離輻射的光譜。 在本章的上下文中,位於可見光下方的高端是紅外輻射。 在此之下是廣泛的無線電頻率,包括(按降序排列)微波、蜂窩無線電、電視、FM 無線電和 AM 無線電、用於電介質和感應加熱器的短波,以及低端的電源頻率領域。 電磁頻譜如圖 1 所示。
圖 1. 電磁頻譜
正如可見光或聲音滲透到我們的環境、我們生活和工作的空間一樣,電磁場的能量也是如此。 此外,正如我們接觸到的大部分聲能都是由人類活動產生的一樣,電磁能也是如此:從我們日常電器(使我們的收音機和電視機工作的電器)發出的微弱電平到高電平醫生為有益目的應用的水平——例如,透熱療法(熱處理)。 通常,這種能量的強度會隨著與源的距離的增加而迅速減弱。 這些領域在環境中的自然含量很低。
非電離輻射 (NIR) 包括電磁波譜中沒有足夠能量產生物質電離的所有輻射和場。 也就是說,NIR 無法通過去除一個或多個電子來向分子或原子提供足夠的能量來破壞其結構。 NIR 和電離輻射之間的分界線通常設置在大約 100 納米的波長處。
與任何形式的能量一樣,NIR 能量有可能與生物系統相互作用,結果可能沒有意義,可能有不同程度的危害,也可能是有益的。 對於射頻 (RF) 和微波輻射,主要的相互作用機制是加熱,但在頻譜的低頻部分,高強度場可能會在體內感應出電流,從而產生危險。 然而,低水平場強的相互作用機制是未知的。
數量和單位
頻率低於約 300 MHz 的場根據電場強度進行量化(E) 和磁場強度 (H). E 以伏特每米 (V/m) 表示,並且 H 以安培每米 (A/m) 為單位。 兩者都是矢量場——也就是說,它們的特徵在於每個點的大小和方向。 對於低頻範圍,磁場通常用磁通密度表示, B, 與國際單位特斯拉 (T)。 當討論我們日常環境中的場時,亞單位微特斯拉 (μT) 通常是首選單位。 在一些文獻中,通量密度以高斯 (G) 表示,這些單位之間的轉換是(對於空氣中的場):
1噸=104 G 或 0.1 μT = 1 mG 和 1 A/m = 1.26 μT。
可以查閱非電離輻射防護(包括射頻輻射)的概念、數量、單位和術語(NCRP 1981;Polk 和 Postow 1986;WHO 1993)。
術語 輻射 簡單來說就是波浪傳輸的能量。 電磁波是電力和磁力的波,其中波動被定義為物理系統中擾動的傳播。 電場的變化伴隨著磁場的變化,反之亦然。 這些現像在 1865 年由 JC 麥克斯韋用四個方程式描述,這些方程式後來被稱為麥克斯韋方程組。
電磁波的特徵在於一組參數,包括頻率(f), 波長 (λ), 電場強度, 磁場強度, 電極化 (P)(的方向 E 場),傳播速度(c) 和坡印亭向量 (S). 圖 2 說明電磁波在自由空間中的傳播。 頻率定義為電場或磁場在給定點每秒發生完全變化的次數,以赫茲 (Hz) 表示。 波長是波的兩個連續波峰或波谷(最大值或最小值)之間的距離。 頻率、波長和波速(v) 相互關聯如下:
v = f λ
圖2。 在x方向以光速傳播的平面波
電磁波在自由空間中的速度等於光速,但材料中的速度取決於材料的電氣特性,即介電常數 (ε) 和磁導率 (μ)。 介電常數涉及材料與電場的相互作用,而磁導率表示與磁場的相互作用。 生物物質的介電常數與自由空間的介電常數大不相同,取決於波長(尤其是在射頻範圍內)和組織類型。 然而,生物物質的滲透性等於自由空間的滲透性。
在平面波中,如圖2所示 ,電場垂直於磁場,傳播方向垂直於電場和磁場。
對於平面波,電場強度值與磁場強度值之比為常數,稱為特性阻抗(Z):
Z = E/H
在自由空間, Z= 120π≈377Ω 然而在其他方面 Z 取決於波穿過的材料的介電常數和磁導率。
能量傳遞由 Poynting 矢量描述,它表示電磁通量密度的大小和方向:
S = E x H
對於傳播波,積分 S 在任何表面上表示通過該表面傳輸的瞬時功率(功率密度)。 Poynting 矢量的大小以每平方米瓦特 (W/m2)(在某些文獻中單位為 mW/cm2 使用 - 轉換為 SI 單位為 1 mW/cm2 = 10 瓦/米2) 和平面波與電場和磁場強度的值有關:
S = E2 / 120π = E2 / 377
S =120π H2 = 377 H2
並非所有在實踐中遇到的曝光條件都可以用平面波來表示。 在靠近射頻輻射源的距離處,平面波的關係特性不滿足。 天線輻射的電磁場可分為兩個區域:近場區和遠場區。 這些區域之間的邊界通常位於:
r = 2a2 /λ
哪裡 a 是天線的最大尺寸。
在近場區,暴露必須同時由電場和磁場來表徵。 在遠場中,其中一個就足夠了,因為它們通過上述方程相互關聯,涉及 E H. 實際上,近場情況通常在 300 Mhz 以下的頻率下實現。
電磁波與物體的相互作用使暴露於射頻場變得更加複雜。 通常,當電磁波遇到物體時,一些入射能量被反射,一些被吸收,一些被傳輸。 物體傳輸、吸收或反射的能量比例取決於場的頻率和極化以及物體的電氣特性和形狀。 入射波和反射波的疊加導致駐波和空間上不均勻的場分佈。 由於波被金屬物體完全反射,因此在靠近這些物體的地方形成駐波。
由於 RF 場與生物系統的相互作用取決於許多不同的場特性,並且在實踐中遇到的場很複雜,因此在描述 RF 場暴露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對於暴露於低頻磁場,目前尚不清楚場強或磁通密度是否是唯一重要的考慮因素。 事實證明,其他因素也很重要,例如曝光時間或場變化的速度。
術語 電磁場 (EMF),因為它在新聞媒體和大眾媒體中使用,通常是指頻譜低頻端的電場和磁場,但它也可以用於更廣泛的意義上,包括整個頻譜電磁輻射。 請注意,在低頻範圍內 E B 場的耦合或相互關聯的方式與它們在更高頻率下的方式不同,因此將它們稱為“電場和磁場”而不是 EMF 更為準確。
與可見光一樣,紫外線輻射 (UVR) 是一種光輻射形式,與可見光相比,它具有更短的波長和更高能的光子(輻射粒子)。 大多數光源也會發出一些 UVR。 UVR 存在於陽光中,也從工業、科學和醫學中使用的大量紫外線源中發出。 工人可能會在各種各樣的職業環境中遇到紫外線輻射。 在某些情況下,在低環境光水平下,可以看到非常強烈的近紫外線(“黑光”)源,但通常 UVR 是不可見的,必須通過在被 UVR 照射時發出熒光的材料的輝光來檢測。
正如光可以分為可以在彩虹中看到的顏色一樣,UVR 被細分,其成分通常表示為 紫外線A、紫外線B UVC. 光和UVR的波長通常以納米(nm)表示; 1納米是十億分之一(10 - 9) 一米。 太陽光中的UVC(極短波UVR)被大氣層吸收,無法到達地球表面。 UVC 只能從人工來源獲得,例如殺菌燈,它們以單一波長 (254 nm) 發射大部分能量,對殺死表面或空氣中的細菌和病毒非常有效。
UVB 是對皮膚和眼睛最俱生物破壞性的 UVR,雖然大部分能量(陽光的組成部分)被大氣吸收,但它仍然會產生曬傷和其他生物效應。 長波紫外線 (UVA) 通常存在於大多數燈源中,也是到達地球的最強烈的紫外線。 儘管 UVA 可以深入組織,但它的生物破壞性不如 UVB,因為單個光子的能量低於 UVB 或 UVC。
紫外線輻射源
陽光
戶外工作人員在陽光下經歷的紫外線輻射最大的職業暴露。 太陽輻射的能量被地球的臭氧層大大削弱,將地面 UVR 限制在大於 290-295 nm 的波長。 陽光中更危險的短波 (UVB) 射線的能量是大氣傾斜路徑的強大函數,並隨季節和一天中的時間而變化(Sliney 1986 和 1987;WHO 1994)。
人工來源
人類接觸的最重要的人工來源包括:
工業電弧焊。 潛在 UVR 暴露的最重要來源是弧焊設備的輻射能。 弧焊設備周圍的 UVR 水平非常高,在幾米的近距離觀察下,暴露在三到十分鐘內可能會對眼睛和皮膚造成急性傷害。 眼睛和皮膚保護是強制性的。
工業/工作場所 UVR 燈。 許多工業和商業過程,例如油墨、油漆和塑料的光化學固化,都涉及使用在紫外線範圍內發出強烈光的燈。 雖然由於屏蔽而有害暴露的可能性很低,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發生意外暴露。
“黑燈”。 黑光燈是一種主要在紫外線範圍內發射的專用燈,通常用於熒光粉的無損檢測、鈔票和文件的認證以及廣告和迪斯科舞廳的特殊效果。 這些燈不會對人類造成任何顯著的暴露危害(在某些情況下對光敏皮膚除外)。
藥物治療。 UVR 燈在醫學上用於各種診斷和治療目的。 UVA 源通常用於診斷應用。 根據治療類型的不同,對患者的照射也有很大差異,皮膚科使用的紫外線燈需要工作人員小心使用。
殺菌紫外線燈。 波長在 250–265 nm 範圍內的 UVR 對滅菌和消毒最有效,因為它對應於 DNA 吸收光譜中的最大值。 低壓汞放電管通常用作 UV 源,因為 90% 以上的輻射能量位於 254 nm 線。 這些燈通常被稱為“殺菌燈”、“殺菌燈”或簡稱為“UVC 燈”。 殺菌燈用於醫院抗擊結核感染,也用於微生物安全櫃內以滅活空氣中和表面的微生物。 正確安裝燈具和使用眼部保護裝置至關重要。
美黑. 在企業中可以找到日光浴床,客戶可以通過特殊的日光浴燈曬黑,這些日光浴燈主要在 UVA 範圍內發射,但也會發射一些 UVB。 經常使用日光浴床可能會顯著增加一個人每年的皮膚紫外線暴露量; 此外,在日光浴沙龍工作的員工也可能接觸到低水平的物質。 客戶應強制使用護目鏡或太陽鏡等護目鏡,根據安排,甚至工作人員也可能需要護目鏡。
一般照明. 熒光燈在工作場所很常見,在家庭中也已經使用了很長時間。 這些燈會發出少量的紫外線輻射,並且只佔一個人每年紫外線照射量的百分之幾。 鹵鎢燈越來越多地用於家庭和工作場所,用於各種照明和展示目的。 未屏蔽的滷素燈可以發出足以在短距離內造成急性傷害的紫外線輻射水平。 在這些燈上安裝玻璃過濾器應該可以消除這種危險。
生物效應
皮
紅斑
紅斑或“曬傷”是皮膚變紅,通常在暴露於紫外線輻射後四到八小時內出現,並在幾天后逐漸消退。 嚴重的曬傷會導致皮膚起泡和脫皮。 UVB 和 UVC 在引起紅斑方面的效果都是 UVA 的 1,000 倍左右(Parrish、Jaenicke 和 Anderson,1982 年),但較長的 UVB 波長(295 至 315 nm)產生的紅斑更嚴重,持續時間更長(Hausser,1928 年)。 紅斑的嚴重程度和時間進程的增加是由於這些波長更深入地滲透到表皮中。 皮膚的最大靈敏度顯然出現在大約 295 nm 處(Luckiesh、Holladay 和 Taylor 1930;Coblentz、Stair 和 Hogue 1931),而在 0.07 nm 和更長的波長處出現的靈敏度要低得多(大約 315)(McKinlay 和 Diffey 1987)。
在最近針對未曬黑的淺色皮膚的研究中,295 nm 的最小紅斑劑量 (MED) 範圍為 6 至 30 mJ/cm2 (Everett、Olsen 和 Sayer 1965 年;Freeman 等人 1966 年;Berger、Urbach 和 Davies 1968 年)。 254 nm 處的 MED 變化很大,具體取決於曝光後經過的時間以及皮膚是否暴露在室外陽光下,但通常約為 20 mJ/cm2, 或高達 0.1 J/cm2. 皮膚色素沉著和曬黑,最重要的是角質層增厚,可以使 MED 增加至少一個數量級。
光敏作用
職業健康專家經常遇到光敏工人職業暴露於紫外線輻射的不利影響。 使用某些藥物可能會在暴露於 UVA 時產生光敏作用,局部應用某些產品(包括某些香水、潤膚露等)也可能產生光敏作用。 對光敏劑的反應包括光過敏(皮膚過敏反應)和從陽光或工業 UVR 來源的 UVR 暴露後的光毒性(皮膚刺激)。 (使用日光浴設備時的光敏反應也很常見。)這種皮膚光敏反應可能是由塗抹在皮膚上的乳膏或軟膏、口服或註射藥物或使用處方吸入器引起的(見圖 1) ). 開出潛在光敏藥物處方的醫生應始終警告患者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不會產生不良反應,但患者經常被告知只避免陽光照射而不是紫外線輻射源(因為這些對於一般人群來說並不常見)。
圖 1. 一些光致敏物質
延遲效應
長期暴露在陽光下——尤其是 UVB 成分——會加速皮膚老化並增加患皮膚癌的風險(Fitzpatrick 等人 1974 年;Forbes 和 Davies 1982 年;Urbach 1969 年;Passchier 和 Bosnjakovic 1987 年)。 幾項流行病學研究表明,皮膚癌的發病率與緯度、海拔高度和天空覆蓋度密切相關,而這又與 UVR 暴露相關(Scotto、Fears 和 Gori 1980 年;WHO 1993 年)。
人類皮膚致癌作用的精確定量劑量反應關係尚未建立,儘管白皙皮膚的人,尤其是凱爾特人,更容易患皮膚癌。 然而,必須注意的是,在動物模型中引發皮膚腫瘤所必需的紫外線照射可能會傳遞得足夠慢,以至於不會產生紅斑,並且這些研究中報告的相對有效性(相對於 302 nm 處的峰值)在相同的情況下有所不同就像曬傷一樣(Cole、Forbes 和 Davies 1986;Sterenborg 和 van der Leun 1987)。
眼
光角膜炎和光結膜炎
這些是由暴露於 UVB 和 UVC 輻射引起的急性炎症反應,在過度暴露後數小時內出現,通常在一到兩天后消退。
強光導致的視網膜損傷
儘管光源不太可能對視網膜造成熱損傷,但暴露於富含藍光的光源可能會造成光化學損傷。 這可能導致暫時或永久性視力下降。 然而,對強光的正常厭惡反應應該可以防止這種情況發生,除非有意識地努力盯著強光看。 UVR 對視網膜損傷的貢獻通常非常小,因為晶狀體的吸收限制了視網膜暴露。
慢性影響
幾十年來長期職業性暴露於紫外線輻射可能會導致白內障和非眼睛相關的退行性影響,例如與陽光照射相關的皮膚老化和皮膚癌。 長期暴露在紅外線輻射下也會增加患白內障的風險,但如果能保護眼睛,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很小。
光化紫外線輻射(UVB 和 UVC)被角膜和結膜強烈吸收。 這些組織的過度暴露會導致角膜結膜炎,通常稱為“焊工閃光”、“弧光眼”或“雪盲”。 Pitts 報告了人類、兔子和猴子角膜中光性角膜炎的作用譜和時程(Pitts 1974)。 潛伏期與暴露的嚴重程度成反比,從1.5到24小時不等,但通常發生在6到12小時內; 不適通常會在 48 小時內消失。 結膜炎隨之而來,並可能伴有眼瞼周圍面部皮膚的紅斑。 當然,UVR 暴露很少會導致永久性眼部損傷。 Pitts 和 Tredici (1971) 報告了 10 至 220 nm 寬 310 nm 波段的人類光性角膜炎閾值數據。 發現角膜的最大靈敏度出現在 270 nm 處——與皮膚的最大靈敏度明顯不同。 據推測,270 nm 輻射在生物學上更具活性,因為缺乏角質層來減弱較短 UVR 波長下角膜上皮組織的劑量。 波長響應或作用光譜沒有像紅斑作用光譜那樣變化很大,閾值在 4 到 14 mJ/cm 之間變化2 在 270 納米。 在 308 nm 處報告的閾值約為 100 mJ/cm2.
眼睛反复暴露於具有潛在危險水平的 UVR 並不會像皮膚暴露那樣增加受影響組織(角膜)的保護能力,這會導致曬黑和角質層增厚。 Ringvold 及其同事研究了角膜 (Ringvold 1980a) 和房水 (Ringvold 1980b) 的紫外線吸收特性,以及 UVB 輻射對角膜上皮細胞 (Ringvold 1983)、角膜基質 (Ringvold 和 Davanger 1985) 和角膜內皮(Ringvold、Davanger 和 Olsen 1982;Olsen 和 Ringvold 1982)。 他們的電子顯微鏡研究表明,角膜組織具有顯著的修復和恢復特性。 儘管人們可以很容易地檢測到最初出現在細胞膜中的所有這些層的顯著損壞,但形態學恢復在一周後完成。 基質層中角膜細胞的破壞很明顯,儘管內皮細胞通常缺乏快速細胞更新,但內皮細胞恢復明顯。 卡倫等人。 (1984) 研究瞭如果紫外線照射持續存在,內皮損傷就會持續存在。 賴利等。 (1987) 還研究了 UVB 暴露後的角膜內皮細胞,並得出結論認為,嚴重的單一損傷不太可能產生延遲效應; 然而,他們還得出結論,長期接觸會加速與角膜老化相關的內皮細胞變化。
295 nm 以上的波長可以透過角膜,幾乎完全被晶狀體吸收。 Pitts、Cullen 和 Hacker (1977b) 表明,在 295–320 nm 波段的波長下,兔子會產生白內障。 瞬態不透明度的閾值範圍為 0.15 至 12.6 J/cm2,取決於波長,最小閾值為 300 nm。 永久性混濁需要更多的輻射照射。 在 325 至 395 nm 的波長范圍內沒有發現透鏡效應,即使在 28 至 162 J/cm 的更高輻射照射下也是如此2 (Pitts、Cullen 和 Hacker 1977a;Zuclich 和 Connolly 1976)。 這些研究清楚地說明了 300-315 nm 光譜帶的特殊危害,正如預期的那樣,因為這些波長的光子可以有效地穿透並具有足夠的能量來產生光化學損傷。
泰勒等。 (1988) 提供了流行病學證據,證明陽光中的 UVB 是老年性白內障的一個病因,但表明白內障與 UVA 暴露沒有相關性。 儘管由於晶狀體對 UVA 的強烈吸收而一度流行,但 UVA 可導致白內障的假設尚未得到實驗實驗室研究或流行病學研究的支持。 實驗室實驗數據表明光性角膜炎的閾值低於白內障發生的閾值,因此必須得出結論,低於每天產生光性角膜炎所需的水平應被視為對晶狀體組織有害。 即使假設角膜暴露在幾乎等於光性角膜炎閾值的水平,人們也會估計晶狀體在 308 nm 處的每日 UVR 劑量將低於 120 mJ/cm2 在戶外 12 小時(Sliney 1987)。 事實上,更現實的平均每日暴露量將小於該值的一半。
火腿等。 (1982) 確定了 320-400 nm 波段的 UVR 產生的光視網膜炎的作用光譜。 他們表明,可見光譜帶的閾值為 20 至 30 J/cm2 在 440 nm 處,減少到大約 5 J/cm2 對於以 10 nm 為中心的 325 nm 波段。 作用光譜隨著波長的減小而單調增加。 因此,我們應該得出結論,水平遠低於 5 J/cm2 在 308 nm 處應該會產生視網膜損傷,儘管這些損傷在曝光後 24 至 48 小時內不會變得明顯。 沒有關於低於 325 nm 的視網膜損傷閾值的公開數據,只能預期角膜和晶狀體組織光化學損傷的作用光譜模式也適用於視網膜,從而導致損傷閾值為0.1 焦耳/厘米2.
儘管 UVB 輻射已明確顯示對皮膚具有致突變性和致癌性,但角膜和結膜致癌的情況極其罕見,這一點非常引人注目。 似乎沒有科學證據表明紫外線照射與人類角膜或結膜的任何癌症有關,儘管牛的情況並非如此。 這表明人眼中有一個非常有效的免疫系統在運作,因為肯定有戶外工人接受與牛所接受的 UVR 暴露相當的暴露。 這一結論得到以下事實的進一步支持:患有免疫反應缺陷的個體,如色素性乾皮病,經常發展為角膜和結膜瘤(Stenson 1982)。
安全標準
UVR 的職業暴露限值 (EL) 已經制定,包括一個作用譜曲線,該曲線包含從輕微紅斑和角膜結膜炎研究中獲得的急性效應閾值數據(Sliney 1972 年;IRPA 1989 年)。 考慮到測量誤差和個體反應的變化,該曲線與集體閾值數據沒有顯著差異,並且遠低於 UVB 致白內障閾值。
UVR 的 EL 在 270 nm (0.003 J/cm2 在 270 nm 處),例如,在 308 nm 處為 0.12 J/cm2 (ACGIH 1995,IRPA 1988)。 無論暴露是來自白天的幾次脈衝暴露、一次非常短暫的暴露,還是來自每平方厘米幾微瓦的 8 小時暴露,生物危害都是相同的,並且上述限制適用於全天工作。
職業防護
在可行的情況下,應盡量減少職業暴露於紫外線輻射。 對於人工源,盡可能優先採取過濾、屏蔽、圍護等工程措施。 管理控制,例如訪問限制,可以降低對個人保護的要求。
農業工人、體力勞動者、建築工人、漁民等戶外工作人員可以穿著合適的緊密編織衣服,最重要的是,戴上有檐帽子以減少面部和頸部暴露,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暴露在太陽紫外線下的風險。 可以在暴露的皮膚上塗抹防曬霜,以減少進一步暴露。 戶外工作人員應有陰涼處,並獲得上述所有必要的保護措施。
在工業中,有許多來源能夠在短時間內造成急性眼損傷。 可以使用適合預期用途的不同防護等級的各種眼部防護裝置。 用於工業用途的產品包括焊接頭盔(此外還提供保護免受強烈的可見光和紅外輻射以及面部保護)、面罩、護目鏡和吸收紫外線的眼鏡。 一般而言,工業用防護眼鏡應緊貼面部,確保沒有縫隙讓紫外線輻射直接到達眼睛,並且結構合理,以防止人身傷害。
防護眼鏡的合適性和選擇取決於以下幾點:
在工業暴露情況下,可以通過測量並與推薦的暴露限值進行比較來評估眼部危害程度(Duchene、Lakey 和 Repacholi,1991 年)。
測量
由於生物效應對波長的強烈依賴性,任何 UVR 源的主要測量是其光譜功率或光譜輻照度分佈。 這必須使用由合適的輸入光學器件、單色儀和 UVR 檢測器和讀數器組成的光譜輻射計進行測量。 這種儀器通常不用於職業衛生。
在許多實際情況下,寬帶 UVR 計用於確定安全暴露持續時間。 出於安全目的,可以調整光譜響應以遵循用於 ACGIH 和 IRPA 曝光指南的光譜函數。 如果不使用適當的儀器,將導致危害評估的嚴重錯誤。 也可以使用個人 UVR 劑量計(例如,聚砜膠片),但它們的應用主要局限於職業安全研究,而不是危害評估調查。
結論
紫外線照射引起的關鍵細胞成分的分子損傷不斷發生,並且存在修復機制來應對皮膚和眼組織的紫外線照射。 只有當這些修復機制不堪重負時,急性生物損傷才會變得明顯(Smith 1988)。 由於這些原因,最大限度地減少職業紫外線輻射暴露仍然是職業健康和安全工作者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紅外輻射是位於微波和可見光之間的非電離輻射光譜的一部分。 它是人類環境的自然組成部分,因此人們在日常生活的所有領域都會少量接觸到它——例如,在家里或在陽光下的娛樂活動中。 但是,工作場所的某些技術過程可能會導致非常強烈的暴露。
許多工業過程涉及各種材料的熱固化。 所使用的熱源或加熱材料本身通常會發出高水平的紅外輻射,以至於大量工人有可能被暴露在外。
概念和數量
紅外輻射 (IR) 的波長范圍為 780 nm 至 1 mm。 根據國際照明委員會 (CIE) 的分類,該波段細分為 IRA(從 780 nm 到 1.4 μm)、IRB(從 1.4 μm 到 3 μm)和 IRC(從 3 μm 到 1 mm)。 這種細分大致遵循了IR在組織中的波長依賴性吸收特性以及由此產生的不同生物學效應。
紅外輻射的數量和時空分佈用不同的輻射量和單位來描述。 由於光學和生理特性,尤其是眼睛的特性,通常會在小“點”源和“擴展”源之間進行區分。 這種區分的標準是在眼睛處測量的光源對向的角度 (α) 的弧度值。 這個角度可以計算為商,即光源尺寸 DL 除以觀看距離 r. 擴展光源是那些在眼睛處的視角大於 α 的光源分鐘,通常為 11 毫弧度。 對於所有擴展源,都有一個觀看距離,其中 α 等於 α分鐘; 在更遠的觀看距離上,可以將源視為點源。 在光輻射防護中,與擴展源相關的最重要的量是 輻射 (L, 以 Wm 表示 - 2sr - 1)和 時間積分輻射 (Lp 在Jm - 2sr - 1),它描述了源的“亮度”。 對於健康風險評估,與點源或距源距離為 α< α 的暴露最相關的量分鐘,是 輻照度 (E, 以 Wm 表示 - 2),相當於照射劑量率的概念,而 輻射照射 (H, 單位為 - 2), 相當於暴露劑量的概念。
在光譜的某些波段,暴露引起的生物效應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波長。 因此,必須使用額外的光譜輻射量(例如,光譜輻射, Ll, 以 Wm 表示 - 2 sr - 1 nm - 1) 權衡源的物理髮射值與與生物效應相關的適用作用譜。
來源和職業暴露
暴露於 IR 的結果來自各種自然和人工來源。 這些來源的光譜發射可能僅限於單一波長(激光),也可能分佈在很寬的波長帶上。
產生光輻射的不同機制通常是:
許多工業過程中使用的最重要來源的輻射是由熱激發產生的,如果已知來源的絕對溫度,則可以使用黑體輻射的物理定律對其進行近似計算。 總排放量(M,Wm - 2) 的黑體輻射體(圖 1)由 Stefan-Boltzmann 定律描述:
公噸) = 5.67 × 10-8T4
並取決於溫度的 4 次方 (T, K) 的輻射體。 輻射的光譜分佈由普朗克輻射定律描述:

和最大發射波長 (λ最大) 根據維恩定律描述為:
λ最大 =(2.898×10-8)/ T
圖 1. 光譜輻射率 λ最大在每條曲線上以開爾文度數顯示的絕對溫度下的黑體輻射體
工業和醫療過程中使用的許多激光器會發出非常高水平的紅外線。 一般來說,與其他輻射源相比,激光輻射具有一些不尋常的特徵,這些特徵可能會影響暴露後的風險,例如非常短的脈衝持續時間或極高的輻照度。 因此,本章其他地方將詳細討論激光輻射。
許多工業過程需要使用發出高水平可見光和紅外輻射的光源,因此麵包師、玻璃吹製工、窯爐工人、鑄造廠工人、鐵匠、冶煉廠和消防員等大量工人都可能面臨暴露的風險。 除了燈之外,還必須考慮火焰、氣炬、乙炔炬、熔融金屬池和白熾金屬棒等來源。 這些在鑄造廠、鋼廠和許多其他重工業工廠中都會遇到。 表 1 總結了 IR 源及其應用的一些示例。
表 1. 不同的 IR 來源、暴露人群和大致暴露水平
|
來源 |
應用或暴露人群 |
曝光 |
|
陽光 |
戶外工作者、農民、建築工人、海員、公眾 |
500瓦米 - 2 |
|
鎢絲燈 |
一般人口和工人 |
105 - 106 Wm - 2sr - 1 |
|
鹵鎢燈絲燈 |
(見鎢絲燈) |
50–200 瓦米 - 2 (在 50 厘米處) |
|
發光二極管(例如 GaAs 二極管) |
玩具、消費電子、數據傳輸技術等 |
105 Wm - 2sr - 1 |
|
氙弧燈 |
投影儀、太陽能模擬器、探照燈 |
107 Wm - 2sr - 1 |
|
鐵熔體 |
煉鋼爐、鋼廠工人 |
105 Wm - 2sr - 1 |
|
紅外燈陣列 |
工業加熱乾燥 |
103 到8.103 Wm - 2 |
|
醫院紅外線燈 |
孵化器 |
100–300 瓦米 - 2 |
生物效應
光輻射通常不會很深地穿透到生物組織中。 因此,IR 暴露的主要目標是皮膚和眼睛。 在大多數曝光條件下,IR 的主要相互作用機制是熱。 只有激光可能產生的非常短的脈衝,但這裡沒有考慮,也會導致機械熱效應。 電離或化學鍵斷裂的影響預計不會出現在 IR 輻射中,因為粒子能量低於大約 1.6 eV,太低而不會引起此類影響。 出於同樣的原因,光化學反應僅在可見光和紫外線區域的較短波長下才變得重要。 紅外線對健康的不同波長依賴性影響主要來自組織的波長依賴性光學特性——例如,眼部介質的光譜吸收(圖 2)。
圖 2. 眼部介質的光譜吸收
對眼睛的影響
一般來說,眼睛非常適合保護自己免受自然環境的光輻射。 此外,通過將暴露時間限制在幾分之一秒(約 0.25 秒)內的厭惡反應,眼睛在生理上受到保護,免受明亮光源(例如太陽或高強度燈)的傷害。
由於眼部介質的透明度,IRA 主要影響視網膜。 當直接觀察點光源或激光束時,IRA 區域的聚焦特性還使視網膜比身體的任何其他部位更容易受到損傷。 對於短時間曝光,虹膜因吸收可見光或近紅外光而發熱被認為在晶狀體混濁的發展中發揮了作用。
隨著波長增加,超過約 1 μm,眼部介質的吸收增加。 因此,晶狀體和有色虹膜對 IRA 輻射的吸收被認為在晶狀體混濁的形成中起作用。 透鏡的損壞歸因於低於 3 μm 的波長(IRA 和 IRB)。 對於波長超過 1.4 μm 的紅外輻射,房水和晶狀體的吸收能力特別強。
在光譜的 IRB 和 IRC 區域,眼部介質由於其成分水的強烈吸收而變得不透明。 該區域的吸收主要在角膜和房水中。 超過 1.9 μm,角膜實際上是唯一的吸收器。 由於熱傳導,角膜吸收長波紅外輻射可能會導致眼睛溫度升高。 由於表面角膜細胞的更新速度很快,任何僅限於角膜外層的損傷都可以預期是暫時的。 在 IRC 波段,暴露會導致角膜灼傷,類似於皮膚灼傷。 然而,角膜灼傷不太可能發生,因為強烈暴露引起的疼痛感會引發厭惡反應。
對皮膚的影響
紅外輻射不會很深地穿透皮膚。 因此,皮膚暴露在非常強的紅外線下可能會導致不同程度的局部熱效應,甚至嚴重的灼傷。 對皮膚的影響取決於皮膚的光學特性,例如與波長相關的穿透深度(圖 3 ). 特別是在較長波長下,大量暴露可能會導致局部溫度升高和灼傷。 由於皮膚中熱傳輸過程的物理特性,這些影響的閾值取決於時間。 10 kWm 的輻射 - 2,例如,可能會在 5 秒內引起疼痛感,而 2 kWm 的照射 - 2 不會在短於大約 50 秒的時間內引起相同的反應。
圖 3. 不同波長穿透皮膚的深度
如果暴露時間很長,即使數值遠低於疼痛閾值,熱對人體的負擔也可能很大。 特別是如果暴露覆蓋整個身體,例如在鋼熔體前。 結果可能是生理上平衡良好的體溫調節系統失衡。 耐受這種暴露的閾值將取決於不同的個體和環境條件,例如體溫調節系統的個體能力、暴露期間的實際身體新陳代謝或環境溫度、濕度和空氣流動(風速)。 無需任何體力勞動,最大暴露量為 300 Wm - 2 在某些環境條件下可以容忍超過 140 小時,但該值會降低到大約 XNUMX Wm - 2 在繁重的體力勞動中。
暴露標準
IR 暴露的生物學效應取決於波長和暴露持續時間,僅當超過特定閾值強度或劑量值時才無法忍受。 為了防止這種無法忍受的暴露條件,國際組織,如世界衛生組織 (WHO)、國際勞工局 (ILO)、國際輻射防護協會 (INIRC/IRPA) 的國際非電離輻射委員會,及其繼任者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 (ICNIRP) 和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學家會議 (ACGIH) 已經建議了來自相干和非相干光源的紅外輻射的暴露限值。 大多數關於限制人類暴露於紅外輻射的準則的國家和國際建議都是基於甚至與 ACGIH (1993/1994) 發布的建議閾限值 (TLV) 相同的。 這些限制得到廣泛認可,並經常在職業情況下使用。 它們基於當前的科學知識,旨在防止視網膜和角膜的熱損傷,並避免對眼睛晶狀體可能產生的延遲影響。
1994 年修訂的 ACGIH 暴露限值如下:
1. 為了保護視網膜在暴露於可見光的情況下免受熱損傷,(例如,在強光源的情況下),光譜輻射 Lλ 以 W/(m² sr nm) 為單位加權視網膜熱危害函數 Rλ (見表2)在波長間隔Δλ 並在 400 至 1400 nm 波長范圍內求和,不應超過:
![]()
哪裡 t 觀看持續時間是否限於從 10-3 到 10 秒(即,對於意外觀察條件,而不是固定觀察),α 是以弧度計算的源的對向角,由 α = 源的最大擴展/到源的距離計算 Rλ (表 2)。
2. 為了保護視網膜免受紅外熱燈或任何沒有強烈視覺刺激的近紅外源的暴露危害,眼睛觀察到的 770 至 1400 nm 波長范圍內的紅外輻射(基於 7 mm 瞳孔)直徑)延長觀察條件的持續時間應限於:
![]()
此限制基於 7 毫米的瞳孔直徑,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由於沒有可見光,可能不存在厭惡反應(例如閉眼)。
3. 為避免對眼睛晶狀體可能產生的延遲影響,例如遲發性白內障,並保護角膜免受過度曝光,波長大於 770 nm 的紅外輻射應限制在 100 W/m²,持續時間大於 1,000 s並:
![]()
或更短的時間。
4. 對於無晶狀體患者,針對紫外線和可見光 (305–700 nm) 的波長范圍給出單獨的加權函數和由此產生的 TLV。
表 2. 視網膜熱危害函數
|
波長(納米) |
Rλ |
波長(納米) |
Rλ |
|
400 |
1.0 |
460 |
8.0 |
|
405 |
2.0 |
465 |
7.0 |
|
410 |
4.0 |
470 |
6.2 |
|
415 |
8.0 |
475 |
5.5 |
|
420 |
9.0 |
480 |
4.5 |
|
425 |
9.5 |
485 |
4.0 |
|
430 |
9.8 |
490 |
2.2 |
|
435 |
10.0 |
495 |
1.6 |
|
440 |
10.0 |
500-700 |
1.0 |
|
445 |
9.7 |
700-1,050 |
10((700 - λ )/500) |
|
450 |
9.4 |
1,050-1,400 |
0.2 |
|
455 |
9.0 |
資料來源:ACGIH 1996。
測量
可靠的輻射測量技術和儀器可以用來分析皮膚和眼睛暴露於光輻射源的風險。 為了表徵傳統光源,測量輻射亮度通常非常有用。 為了定義來自光源的危險暴露條件,輻照度和輻射暴露更為重要。 寬帶光源的評估比單一波長或非常窄波段發射的光源的評估更複雜,因為必須考慮光譜特性和光源尺寸。 某些燈的光譜包括寬波長帶上的連續譜發射和某些單一波長(線)上的發射。 如果每條線中的能量分數未正確添加到連續譜中,則可能會在這些光譜的表示中引入重大錯誤。
對於健康危害評估,必須在指定暴露標準的限制孔徑上測量暴露值。 通常 1 毫米孔徑被認為是最小的實際孔徑尺寸。 大於 0.1 毫米的波長存在困難,因為 1 毫米孔徑會產生顯著的衍射效應。 對於該波段,可接受 1 cm²(直徑 11 毫米)的孔徑,因為該波段中的熱點比較短波長處的熱點大。 對於視網膜危害的評估,孔徑的大小由平均瞳孔大小決定,因此選擇 7 mm 的孔徑。
通常,光學區域的測量非常複雜。 由未經培訓的人員進行的測量可能會得出無效的結論。 在 Sliney 和 Wolbarsht (1980) 中可以找到測量程序的詳細總結。
保護措施
防止暴露於光輻射的最有效的標准保護是光源的整個外殼和可能從光源發出的所有輻射路徑。 通過這些措施,在大多數情況下應該很容易達到接觸限值的要求。 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則適用個人保護。 例如,應使用合適的護目鏡或面罩或防護服形式的可用眼部保護裝置。 如果工作條件不允許採取此類措施,則可能需要進行行政控制和限制對高強度源的訪問。 在某些情況下,減少電源功率或工作時間(工作暫停以從熱應激中恢復)或兩者都可能是保護工人的可能措施。
結語
一般來說,來自燈等最常見來源或大多數工業應用的紅外輻射不會對工人造成任何風險。 然而,在某些工作場所,紅外線會給工人帶來健康風險。 此外,工業、科學和醫學中特殊用途燈和高溫過程的應用和使用也迅速增加。 如果這些應用程序的暴露量足夠高,則不能排除有害影響(主要是在眼睛中,但也在皮膚上)。 國際公認的光輻射暴露標準的重要性預計會增加。 為保護工人免受過度暴露,應強制採取防護措施,如防護(眼罩)或防護服。
歸因於紅外輻射的主要不利生物效應是白內障,稱為吹玻璃工或熔爐工人白內障。 即使在相對較低的水平下長期接觸也會對人體造成熱應激。 在這種暴露條件下,必須考慮其他因素,例如體溫和蒸發熱損失以及環境因素。
為了告知和指導工人,工業國家製定了一些實用指南。 在 Sliney 和 Wolbarsht (1980) 中可以找到全面的總結。
光和紅外 (IR) 輻射能是光輻射的兩種形式,它們與紫外線輻射一起形成光譜。 在光譜中,不同的波長具有相當不同的引起生物效應的潛力,因此光譜可以進一步細分。
術語 光 應保留 400 至 760 nm 之間的輻射能量波長,這會引起視網膜的視覺反應 (CIE 1987)。 光是照明燈、視覺顯示器和各種照明器輸出的重要組成部分。 然而,除了照明對視覺的重要性之外,由於工作場所任務的人體工程學設計不佳,某些光源可能會造成不良的生理反應,例如失能和不適的眩光、閃爍和其他形式的眼睛壓力。 強光的發射也是某些工業過程(例如弧焊)的潛在危險副作用。
紅外輻射(IRR,波長 760 nm 至 1 mm)通常也可以稱為 熱輻射 輻射熱),並從任何溫暖的物體(熱發動機、熔融金屬和其他鑄造源、熱處理表面、白熾電燈、輻射加熱系統等)中散發出來。 紅外輻射也從各種各樣的電氣設備中發出,例如電動機、發電機、變壓器和各種電子設備。
紅外輻射是熱應激的促成因素。 高環境空氣溫度和濕度以及低程度的空氣循環可以與輻射熱結合產生熱應激,並有可能導致熱損傷。 在較冷的環境中,不受歡迎或設計不當的輻射熱源也會產生不適——這是一個符合人體工程學的考慮。
生物效應
可見光和紅外線形式的輻射對眼睛和皮膚造成的職業危害受到眼睛對強光的厭惡和強烈輻射加熱導致的皮膚疼痛感的限制。 眼睛非常適合保護自己免受周圍陽光的急性光輻射損傷(由於紫外線、可見光或紅外線輻射能)。 它受到對觀看明亮光源的自然厭惡反應的保護,這種反應通常可以保護它免受因暴露於太陽、弧光燈和焊接電弧等光源而造成的傷害,因為這種厭惡將暴露的持續時間限制在一小部分(大約兩倍)十分之一)秒。 然而,如果長期暴露在沒有強烈視覺刺激的情況下,富含 IRR 的光源可能會對眼睛的晶狀體造成危害。 一個人也可以強迫自己盯著太陽、焊弧或雪地,從而遭受暫時(有時是永久)的視力喪失。 在強光在視野中顯得較低的工業環境中,眼睛的保護機制不太有效,危險預防措施尤為重要。
強光和 IRR 源對眼睛和皮膚至少有五種不同類型的危害,必須在了解每種情況的情況下選擇保護措施。 除了來自某些強光源的紫外線輻射 (UVR) 帶來的潛在危害外,還應考慮以下危害(Sliney 和 Wolbarsht 1980 年;WHO 1982 年):
波長和曝光時間的重要性
上述熱損傷 (1) 和 (4) 通常僅限於非常短暫的暴露持續時間,而眼睛保護裝置旨在防止這些急性損傷。 然而,如上文 (2) 中所述的光化學損傷可能是由於整個工作日的低劑量率造成的。 劑量率和暴露持續時間的乘積總是導致劑量(劑量決定了光化學危害的程度)。 與任何光化學損傷機制一樣,必須考慮作用光譜,它描述了不同波長在引起光生物學效應方面的相對有效性。 例如,光化學視網膜損傷的作用光譜在大約 440 nm 處達到峰值(Ham 1989)。 大多數光化學效應僅限於非常窄的波長范圍; 而熱效應可以發生在光譜中的任何波長。 因此,針對這些特定效果的眼睛保護只需要阻擋相對較窄的光譜帶才能有效。 通常,在寬帶光源的眼睛保護中,必須過濾一個以上的光譜帶。
光輻射源
陽光
最大的職業性光輻射暴露是戶外工作人員暴露在陽光下造成的。 太陽光譜從紫外線波段的平流層臭氧層截止波長約 290-295 nm 延伸到紅外波段的至少 5,000 nm(5 μm)。 太陽輻射可達 1 kW/m2 在夏季。 它會導致熱應激,具體取決於環境空氣溫度和濕度。
人工來源
人類暴露於光輻射的最重要的人工來源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