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嚴重性
癌症因果關係的第一個明確證據涉及職業致癌物(Checkoway、Pearce 和 Crawford-Brown 1989)。 Pott (1775) 確定煙灰是倫敦煙囪清掃工陰囊癌的病因,並形像地描述了糟糕的工作條件,其中涉及兒童爬上仍然很熱的狹窄煙囪。 儘管有這些證據,關於防止煙囪起火的必要性的報告卻被用來推遲有關該行業童工的立法,直到 1840 年(Waldron 1983)。 在最初的流行病學觀察 1920 年後的 1982 年代(Decoufle 150)首次展示了煙灰致癌的實驗模型。
在隨後的幾年中,通過流行病學研究證明了癌症的許多其他職業原因(儘管與癌症的關聯通常首先由職業醫生或工人注意到)。 這些包括砷、石棉、苯、鎘、鉻、鎳和氯乙烯。 此類職業致癌物在公共衛生方面非常重要,因為可以通過監管和改進工業衛生實踐進行預防(Pearce 和 Matos,1994 年)。 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危害會顯著增加特定類型或多種癌症的相對風險。 其他職業性致癌物可能仍未被發現,因為它們僅會略微增加風險,或者因為它們根本沒有被研究過(Doll 和 Peto,1981 年)。 表 1 列出了有關職業癌症的一些重要事實。
表 1. 職業癌症:關鍵事實。
癌症的職業原因在過去的流行病學研究中受到了相當大的重視。 然而,關於可歸因於職業暴露的癌症比例存在很多爭議,估計範圍為 4% 至 40%(Higginson 1969 年;Higginson 和 Muir 1976 年;Wynder 和 Gori 1977 年;Higginson 和 Muir 1979 年;Doll 和 Peto 1981 年) ;Hogan 和 Hoel 1981;Vineis 和 Simonato 1991;Aitio 和 Kauppinen 1991)。 可歸因癌症風險是指如果不存在與所關注的職業暴露相關的影響,該人群就不會發生的總癌症經歷。 它可以針對暴露人群以及更廣泛的人群進行估算。 表 2 顯示了現有估計的摘要。國際疾病分類的普遍應用使此類表格成為可能(見方框)。
表 2. 選定研究中可歸因於職業的癌症估計比例 (PAR)。
研究 | 人口 | PAR和癌症部位 | 留言 |
希金森 1969 | 沒有說明 | 1% 口腔癌 1-2% 肺癌 10% 膀胱癌 2% 皮膚癌 |
沒有詳細介紹暴露水平和其他假設 |
希金森和繆爾 1976 | 沒有說明 | 1-3% 總癌症 | 沒有詳細介紹假設 |
溫德和戈里 1977 | 沒有說明 | 4% 男性總癌症, 女性 2% |
基於膀胱癌的一個 PAR 和兩個個人通信 |
希金森和繆爾 1979 | 英國西米德蘭 | 6% 男性總癌症, 2% 總癌症 |
基於 10% 的非煙草相關肺癌、間皮瘤、膀胱癌 (30%) 和女性白血病 (30%) |
洋娃娃與佩托 1981 | 美國 1980 年初 | 4%(範圍 2-8%) 總癌症 |
基於所有研究的癌症部位; 報告為“暫定”估計 |
霍根和霍爾 1981 | 美國 | 3%(範圍 1.4-4%) 總癌症 |
與職業石棉接觸有關的風險 |
Vineis 和 Simonato 1991 | 各個 | 1-5% 肺癌, 16-24% 膀胱癌 |
基於病例對照研究數據的計算。 肺癌的百分比僅考慮接觸石棉。 在一項高比例受試者暴露於電離輻射的研究中,估計 PAR 為 40%。 在一些關於膀胱癌的研究中,PAR 的估計值在 0% 到 3% 之間。 |
國際疾病分類
人類疾病根據國際疾病分類 (ICD) 進行分類,該系統始於 1893 年,並在世界衛生組織的協調下定期更新。 幾乎所有國家都使用 ICD 執行死亡證明、癌症登記和出院診斷等任務。 10 年批准的第十版 (ICD-1989)(世界衛生組織 1992 年)與前三版有很大不同,前三版彼此相似,自 1950 年代以來一直在使用。 因此,在未來幾年中,許多國家可能仍會使用第九次修訂版(ICD-9,世界衛生組織 1978 年),甚至更早的修訂版。
估計值的巨大可變性源於所使用的數據集和應用的假設的差異。 大多數已發表的關於職業風險因素引起的癌症比例的估計都是基於相當簡單的假設。 此外,儘管由於年齡結構較年輕,癌症在發展中國家相對較少見(Pisani 和 Parkin,1994 年),但由於所遇到的相對較高的暴露,發展中國家因職業導致的癌症比例可能更高(Kogevinas,Boffetta和皮爾斯 1994 年)。
最普遍接受的由職業引起的癌症估計是在對 1980 年美國人口癌症原因的詳細審查中提出的(Doll 和 Peto,1981 年)。 Doll 和 Peto 得出結論,大約 4% 的癌症死亡可能是由 2% 和 8% 的“可接受限度”(即,鑑於手頭的所有證據仍然合理)的職業致癌物引起的。 這些估計是比例,它們取決於職業暴露以外的原因如何導致癌症的產生。 例如,這一比例在終生不吸煙者(如基督复臨安息日會)中較高,而在 90% 為吸煙者的人群中較低。 此外,這些估計並不統一適用於兩性或不同的社會階層。 此外,如果不考慮全部人口(估計數所指),而是幾乎完全接觸職業致癌物的成年人口部分(廣義上,採礦、農業和工業的體力勞動者,在美國在 31 年代後期,各州 20 歲及以上的人口為 158 億,其中 1980 萬),佔總人口 4% 的比例將增加到約 20%。
Vineis 和 Simonato (1991) 估計了因職業導致的肺癌和膀胱癌病例數。 他們的估計來自對病例對照研究的詳細審查,並證明在工業區的特定人群中,職業暴露導致肺癌或膀胱癌的比例可能高達 40%(這些估計不僅取決於對當地普遍暴露的影響,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定義和評估暴露的方法)。
致癌機制和理論
職業癌症的研究很複雜,因為沒有“完全”的致癌物; 也就是說,職業暴露會增加患癌症的風險,但這種未來癌症的發展絕不是確定的。 此外,從職業暴露到隨後誘發癌症可能需要 20 到 30 年(至少五年); 癌症可能還需要幾年時間才能在臨床上檢測到並導致死亡(Moolgavkar 等人,1993 年)。 這種情況也適用於非職業性致癌物,與目前的致癌理論是一致的。
已經提出了幾種癌症因果關係的數學模型(例如,Armitage 和 Doll 1961),但最簡單且最符合當前生物學知識的模型是 Moolgavkar(1978)的模型。 這是假設健康的干細胞偶爾會發生突變(起始); 如果特定的暴露促進了中間細胞的增殖(促進),那麼更有可能至少有一個細胞會發生一個或多個進一步的突變,從而產生惡性癌症(進展)(Ennever 1993)。
因此,職業暴露可以通過引起 DNA 突變或通過各種“表觀遺傳”促進機制(不涉及 DNA 損傷)增加患癌症的風險,包括增加細胞增殖。 迄今為止發現的大多數職業致癌物都是誘變劑,因此似乎是癌症的引髮劑。 這解釋了發生進一步突變所需的長“潛伏期”; 在許多情況下,必要的進一步突變可能永遠不會發生,癌症也可能永遠不會發展。
近年來,人們越來越關注職業暴露(例如,苯、砷、苯氧基除草劑),這些暴露似乎不是誘變劑,但可能起到促進劑的作用。 促進可能發生在致癌過程的較晚階段,因此促進劑的潛伏期可能比引髮劑的潛伏期短。 然而,此時促進癌症的流行病學證據仍然非常有限(Frumkin 和 Levy 1988)。
危害轉移
近幾十年來的一個主要問題是危險工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問題(Jeyaratnam 1994)。 發生這種轉移的部分原因是工業化世界對致癌物的嚴格管制和勞動力成本的增加,部分原因是發展中國家的低工資、失業和推動工業化。 例如,加拿大現在將大約一半的石棉出口到發展中國家,許多以石棉為基礎的產業已經轉移到發展中國家,如巴西、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和韓國 (Jeyaratnam 1994)。 這些問題因非正規部門的規模、大量工人得不到工會和其他工人組織的支持、工人地位不穩定、缺乏立法保護和/或這種保護執行不力而進一步複雜化,國家對資源控制的減少,以及第三世界債務和相關結構調整計劃的影響(Pearce 等人,1994 年)。
因此,不能說近年來職業癌症的問題有所減少,因為在許多情況下,暴露只是從工業化國家轉移到了發展中國家。 在某些情況下,總的職業暴露有所增加。 然而,工業化國家最近的職業性癌症預防歷史表明,可以在工業過程中使用致癌化合物的替代品而不會導致工業破產,如果對職業性致癌物進行適當的監管和控制,發展中國家也可能取得類似的成功到位。
預防職業癌症
Swerdlow (1990) 概述了一系列預防暴露於職業致癌因素的選擇。 最成功的預防方式是避免在工作場所使用公認的人類致癌物。 這在工業化國家很少成為一種選擇,因為大多數職業致癌物已經通過對已經職業暴露的人群的流行病學研究確定。 然而,至少在理論上,發展中國家可以藉鑑工業化國家的經驗,防止引進已被發現對工人健康有害的化學品和生產工藝。
避免接觸已確定致癌物的下一個最佳選擇是,一旦確定或懷疑其致癌性,就將其移除。 例子包括在英國關閉生產膀胱致癌物 2-萘胺和聯苯胺的工廠(Anon 1965),終止涉及煤碳化的英國氣體製造,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關閉日本和英國的芥子氣工廠( Swerdlow 1990) 和伊斯坦布爾製鞋業逐步淘汰苯的使用 (Aksoy 1985)。
然而,在許多情況下,完全消除致癌物(不關閉該行業)要么是不可能的(因為沒有替代藥物),要么在政治上或經濟上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的。 因此,必須通過改變生產流程和通過工業衛生措施來降低接觸水平。 例如,近年來,工業化國家逐漸減少了對石棉、鎳、砷、苯、殺蟲劑和電離輻射等公認致癌物的接觸(Pearce 和 Matos,1994 年)。
一種相關的方法是減少或消除涉及最重暴露的活動。 例如,在 1840 年英格蘭和威爾士通過一項禁止煙囪清潔工被送上煙囪的法案後,陰囊癌的病例數量減少了(Waldron 1983)。 也可以通過使用防護設備(例如口罩和防護服)或採取更嚴格的工業衛生措施來最大程度地減少接觸。
控制和預防接觸職業致癌物的有效總體策略通常涉及多種方法的組合。 一個成功的例子是芬蘭的登記處,其目標是提高對致癌物的認識,評估個人工作場所的接觸情況,並鼓勵採取預防措施(Kerva 和 Partanen,1981 年)。 它包含有關工作場所和暴露工人的信息,所有雇主都必須維護和更新他們的文件並向登記處提供信息。 該系統似乎至少部分成功地減少了工作場所的致癌物暴露(Ahlo、Kauppinen 和 Sundquist 1988)。
職業致癌物的控制基於對人類和實驗系統中科學研究的嚴格審查。 不同國家正在開展多項審查計劃,旨在控制可能對人類致癌的職業暴露。 不同項目使用的標準並不完全一致,有時會導致不同國家對藥物的控制存在差異。 例如,4,4-亞甲基-雙-2-氯苯胺 (MOCA) 於 1976 年在丹麥和 1988 年在荷蘭被歸類為職業致癌物,但直到 1992 年才被委員會引入“疑似人類致癌物”的標記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學家會議。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ARC) 在其專論計劃的框架內建立了一套標準來評估特定藥物致癌性的證據。 IARC 專著計劃代表了系統和一致地審查癌症數據的最全面的努力之一,在科學界受到高度重視,並作為本文信息的基礎。 它還對國家和國際職業癌症控制活動產生重要影響。 評價方案見表1。
表 1. IARC 專著計劃中致癌性證據的評估。
1. 考慮人類致癌的證據,這顯然在人類致癌物的鑑定中起著重要作用。 三種類型的流行病學研究有助於評估人類的致癌性:隊列研究、病例對照研究和相關性(或生態學)研究。 也可以審查人類癌症的病例報告。 來自人類研究的與致癌性相關的證據分為以下類別之一:
2. 對實驗動物(主要是囓齒動物)長期暴露於潛在致癌物並檢查癌症證據的研究進行審查,然後將致癌性證據的程度分類為與人類數據所用類別相似的類別。
3. 審查特別相關的人類和實驗動物的生物學效應數據。 這些可能包括毒理學、動力學和代謝方面的考慮以及 DNA 結合的證據、DNA 損傷的持久性或暴露人類的遺傳損傷。 當認為與藥物致癌作用的可能機制相關時,使用毒理學信息,例如關於細胞毒性和再生、受體結合以及激素和免疫學作用的信息,以及關於結構-活性關係的數據。
4. 將證據體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以便對一種物質、混合物或接觸環境對人類的致癌性進行全面評估(見表 2)。
如果有人類接觸證據和致癌性數據(無論是人類還是實驗動物),IARC 專論將對藥劑、混合物和接觸環境進行評估(IARC 分類組,請參見表 2)。
表 2.IARC 專論項目分類組。
藥劑、混合物或接觸環境是根據其中一項的措辭描述的 以下類別:
第 1 組—— | 該藥劑(混合物)對人類具有致癌性。 暴露環境需要對人類致癌的暴露。 |
第 2A 組—— | 該藥劑(混合物)可能對人類具有致癌性。 暴露環境涉及可能對人類致癌的暴露。 |
組別 2B— | 該藥劑(混合物)可能對人類致癌。 暴露環境涉及可能對人類致癌的暴露。 |
第 3 組—— | 該物質(混合物、接觸環境)不能歸類為對人類的致癌性。 |
第 4 組—— | 藥劑(混合物、接觸環境)可能對人類不致癌。 |
已知和疑似職業致癌物
目前,有 22 種化學品、化學品組或混合物的接觸主要是職業性的,不考慮殺蟲劑和藥物,它們已被確定為人類致癌物(表 3)。 雖然石棉、苯和重金屬等一些物質目前在許多國家廣泛使用,但其他物質主要具有歷史意義(例如芥子氣和 2-萘胺)。
表 3. 接觸主要是職業性的化學品、化學品組或混合物(不包括殺蟲劑和藥物)。
第 1 組 - 對人類致癌的化學品1
曝光2 | 人體靶器官 | 主要行業/用途 |
4-氨基聯苯 (92-67-1) | 膀胱 | 橡膠製造 |
砷(7440-38-2)及砷化合物3 | 肺、皮膚 | 玻璃、金屬、殺蟲劑 |
石棉 (1332-21-4) | 肺、胸膜、腹膜 | 絕緣材料、過濾材料、紡織品 |
苯 (71-43-2) | 白血病 | 溶劑、燃料 |
聯苯胺 (92-87-5) | 膀胱 | 染料/顏料製造、實驗室試劑 |
鈹 (7440-41-7) 及鈹化合物 | 肺 | 航天工業/金屬 |
雙(氯甲基)醚 (542-88-11) | 肺 | 化工中間體/副產品 |
氯甲基甲醚(107-30-2)(工業級) | 肺 | 化工中間體/副產品 |
鎘 (7440-43-9) 和鎘化合物 | 肺 | 染料/顏料製造 |
鉻 (VI) 化合物 | 鼻腔、肺 | 金屬電鍍、染料/顏料製造 |
煤焦油瀝青 (65996-93-2) | 皮膚、肺、膀胱 | 建材、電極 |
煤焦油 (8007-45-2) | 皮膚、肺 | 汽油 |
環氧乙烷 (75-21-8) | 白血病 | 化工中間體、殺菌劑 |
礦物油,未經處理和輕度處理 | 美容 | 潤滑油 |
芥子氣(硫芥) (505-60-2) |
咽、肺 | 戰爭毒氣 |
2-萘胺 (91-59-8) | 膀胱 | 染料/顏料製造 |
鎳化合物 | 鼻腔、肺 | 冶金、合金、催化劑 |
頁岩油 (68308-34-9) | 美容 | 潤滑油、燃料 |
煤煙 | 皮膚、肺 | 顏料 |
含石棉纖維的滑石粉 | 肺 | 造紙、塗料 |
氯乙烯 (75-01-4) | 肝、肺、血管 | 塑料,單體 |
木屑 | 鼻腔 | 木業 |
1 在 IARC 專論中進行了評估,第 1-63 卷 (1972-1995)(不包括殺蟲劑和藥物)。
2 CAS 登記號出現在括號之間。
3 此評估適用於整個化學品組,不一定適用於所有單個化學品 集團內的化學品。
另外 20 種物質被歸類為可能對人類致癌(2A 組); 它們列於表 4 中,包括目前在許多國家/地區普遍存在的暴露,例如結晶二氧化矽、甲醛和 1,3-丁二烯。 大量物質被歸類為可能的人類致癌物(2B 組,表 5)——例如,乙醛、二氯甲烷和無機鉛化合物。 對於這些化學物質中的大多數,致癌性的證據來自對實驗動物的研究。
表 4. 接觸主要是職業性的化學品、化學品組或混合物(不包括殺蟲劑和藥物)。
2A 組——可能對人類致癌1
曝光2 | 疑似人體靶器官 | 主要行業/用途 |
丙烯腈 (107-13-1) | 肺癌、前列腺癌、淋巴瘤 | 塑料、橡膠、紡織品、單體 |
聯苯胺染料 | - | 紙張、皮革、紡織染料 |
1,3-丁二烯 (106-99-0) | 白血病、淋巴瘤 | 塑料、橡膠、單體 |
p-氯-o-甲苯胺 (95-69-2) 及其強酸鹽 | 膀胱 | 染料/顏料製造、紡織品 |
雜酚油 (8001-58-9) | 美容 | 木材防腐 |
硫酸二乙酯 (64-67-5) | - | 化學中間體 |
二甲基氨基甲酰氯 (79-44-7) | - | 化學中間體 |
硫酸二甲酯 (77-78-1) | - | 化學中間體 |
環氧氯丙烷 (106-89-8) | - | 塑料/樹脂單體 |
二溴乙烯 (106-93-4) | - | 化學中間體、熏蒸劑、燃料 |
甲醛 (50-0-0) | 鼻咽 | 塑料、紡織品、實驗室代理 |
4,4'-亞甲基-雙-2-氯苯胺 (MOCA) (101-14-4) |
膀胱 | 橡膠製造 |
多氯聯苯 (1336-36-3) | 肝臟、膽管、白血病、淋巴瘤 | 電氣元件 |
二氧化矽 (14808-60-7),結晶 | 肺 | 石材切割、採礦、玻璃、造紙 |
氧化苯乙烯 (96-09-3) | - | 塑料、化工中間體 |
四氯乙烯 (127-18-4) |
食管、淋巴瘤 | 溶劑,乾洗 |
三氯乙烯 (79-01-6) | 肝臟、淋巴瘤 | 溶劑、乾洗、金屬 |
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 (126-72-7) |
- | 塑料、紡織品、阻燃劑 |
溴化乙烯 (593-60-2) | - | 塑料、紡織品、單體 |
氟乙烯 (75-02-5) | - | 化學中間體 |
1 在 IARC 專論中進行了評估,第 1-63 卷 (1972-1995)(不包括殺蟲劑和藥物)。
2 CAS 登記號出現在括號之間。
表 5. 接觸主要是職業性的化學品、化學品組或混合物(不包括殺蟲劑和藥物)。
2B 組——可能對人類致癌1
曝光2 | 主要行業/用途 |
乙醛 (75-07-0) | 塑料製造、香料 |
乙酰胺 (60-35-5) | 溶劑、化學中間體 |
丙烯酰胺 (79-06-1) | 塑料、灌漿劑 |
p-氨基偶氮甲苯 (60-09-3) | 染料/顏料製造 |
o-氨基偶氮甲苯 (97-56-3) | 染料/顏料、紡織品 |
o-茴香胺 (90-04-0) | 染料/顏料製造 |
三氧化二銻 (1309-64-4) | 阻燃劑、玻璃、顏料 |
金胺 (492-80-8)(工業級) | 染料/顏料 |
芐基紫4B (1694-09-3) | 染料/顏料 |
瀝青 (8052-42-4),提取物 蒸汽精煉和空氣精煉 |
建築材料 |
溴二氯甲烷 (75-27-4) | 化學中間體 |
b-丁內酯 (3068-88-0) | 化學中間體 |
炭黑提取物 | 印刷油墨 |
四氯化碳 (56-23-5) | 溶劑 |
陶瓷纖維 | 塑料、紡織品、航空航天 |
氯菌酸 (115-28-6) | 不易燃的 |
平均碳鍊長度為 C12 且平均氯化度約為 60% 的氯化石蠟 | 不易燃的 |
a-氯化甲苯 | 染料/顏料製造、化工中間體 |
p-氯苯胺 (106-47-8) | 染料/顏料製造 |
氯仿 (67-66-3) | 溶劑 |
4-氯-o-苯二胺 (95-83-9) | 染料/顏料、染髮劑 |
CI 酸性紅 114 (6459-94-5) | 染料/顏料、紡織品、皮革 |
CI鹼性紅9 (569-61-9) | 染料/顏料、油墨 |
CI 直接藍 15 (2429-74-5) | 染料/顏料、紡織品、紙張 |
鈷(7440-48-4)及鈷化合物 | 玻璃、油漆、合金 |
p-甲酚西丁 (120-71-8) | 染料/顏料製造 |
N,N-´-二乙酰聯苯胺 (613-35-4) | 染料/顏料製造 |
2,4-二氨基苯甲醚 (615-05-4) | 染料/顏料製造、染髮劑 |
4,4'-二氨基二苯醚 (101-80-4) | 塑料製造 |
2,4-二氨基甲苯 (95-80-7) | 染料/顏料製造、染髮劑 |
p-二氯苯 (106-46-7) | 化學中間體 |
3,3'-二氯聯苯胺 (91-94-1) | 染料/顏料製造 |
3,3´-Dichloro-4,4´-diaminodiphenyl ether (28434-86-8) | 未使用 |
1,2-二氯乙烷 (107-06-2) | 溶劑、燃料 |
二氯甲烷 (75-09-2) | 溶劑 |
二環氧丁烷 (1464-53-5) | 塑料/樹脂 |
柴油,船用 | 汽油 |
二(2-乙基己基)鄰苯二甲酸酯 (117-81-7) | 塑料、紡織品 |
1,2-二乙基肼 (1615-80-1) | 實驗室試劑 |
間苯二酚二縮水甘油醚(101-90-6) | 塑料/樹脂 |
硫酸二異丙酯 (29973-10-6) | 污染物 |
3,3'-二甲氧基聯苯胺(鄰聯茴香胺) (119-90-4) |
染料/顏料製造 |
p-二甲基氨基偶氮苯 (60-11-7) | 染料/顏料 |
2,6-Dimethylaniline (2,6-Xylidine)(87-62-7) | 化學中間體 |
3,3'-二甲基聯苯胺 (o-聯苯胺)(119-93-7) | 染料/顏料製造 |
二甲基甲酰胺 (68-12-2) | 溶劑 |
1,1-二甲基肼 (57-14-7) | 火箭燃料 |
1,2-二甲基肼 (540-73-8) | 研究化學 |
1,4-二噁烷 (123-91-1) | 溶劑 |
分散藍1 (2475-45-8) | 染料/顏料、染髮劑 |
丙烯酸乙酯 (140-88-5) | 塑料、粘合劑、單體 |
亞乙基硫脲 (96-45-7) | 橡膠化工 |
燃料油,殘渣(重質) | 汽油 |
呋喃 (110-00-9) | 化學中間體 |
汽油 | 汽油 |
玻璃棉 | 絕緣 |
縮水甘油醛 (765-34-4) | 紡織、皮革製造 |
HC 藍 1 號 (2784-94-3) | 染髮劑 |
六甲基磷酰胺 (680-31-9) | 溶劑,塑料 |
肼 (302-01-2) | 火箭燃料、化工中間體 |
鉛 (7439-92-1) 和鉛化合物,無機的 | 油漆、燃料 |
2-甲基氮丙啶(75-55-8) | 染料、造紙、塑料製造 |
4,4’-Methylene-bis-2-methylaniline (838-88-0) | 染料/顏料製造 |
4,4'-亞甲基雙苯胺(101-77-9) | 塑料/樹脂、染料/顏料製造 |
甲基汞化合物 | 農藥製造 |
2-甲基-1-硝基蒽醌 (129-15-7)(不確定純度) | 染料/顏料製造 |
鎳,金屬 (7440-02-0) | 催化劑 |
次氮基三乙酸(139-13-9)及其鹽類 | 螯合劑、洗滌劑 |
5-硝基苊 (602-87-9) | 染料/顏料製造 |
2-硝基丙烷 (79-46-9) | 溶劑 |
N-亞硝基二乙醇胺 (1116-54-7) | 切削液、雜質 |
油橙 SS (2646-17-5) | 染料/顏料 |
苯基縮水甘油醚(122-60-1) | 塑料/粘合劑/樹脂 |
多溴聯苯 (Firemaster BP-6) (59536-65-1) | 不易燃的 |
麗春紅 MX (3761-53-3) | 染料/顏料、紡織品 |
麗春紅3R (3564-09-8) | 染料/顏料、紡織品 |
1,3-丙烷砜 (1120-71-4) | 染料/顏料製造 |
b-丙內酯 (57-57-8) | 化工中間體; 塑料製造 |
環氧丙烷 (75-56-9) | 化學中間體 |
岩棉 | 絕緣 |
礦渣棉 | 絕緣 |
苯乙烯 (100-42-5) | 塑料 |
2,3,7,8-四氯二苯-p-二噁英 (TCDD) (1746-01-6) | 污染物 |
硫代乙酰胺 (62-55-5) | 紡織、造紙、皮革、橡膠製造 |
4,4'-硫代苯胺 (139-65-1) | 染料/顏料製造 |
硫脲 (62-56-6) | 紡織、橡膠原料 |
甲苯二異氰酸酯 (26471-62-5) | 塑料 |
o-甲苯胺 (95-53-4) | 染料/顏料製造 |
台盼藍 (72-57-1) | 染料/顏料 |
醋酸乙烯酯 (108-05-4) | 化學中間體 |
焊接煙氣 | 冶金 |
1 在 IARC 專論中進行了評估,第 1-63 卷 (1972-1995)(不包括殺蟲劑和藥物)。
2 CAS 登記號出現在括號之間。
職業接觸也可能發生在一些農藥和藥物的生產和使用過程中。 表 6 列出了對農藥致癌性的評估; 其中兩種,敵菌丹和二溴乙二醇,被歸類為可能的人類致癌物,而另外 20 種,包括滴滴涕、阿特拉津和氯酚,被歸類為可能的人類致癌物。
表 6. IARC 專論中評估的農藥,第 1-63 卷(1972-1995)
IARC集團 | 農藥1 |
2A—可能對人類致癌 | 敵菌丹 (2425-06-1) 二溴乙烯 (106-93-4) |
2B——可能對人類致癌 | 阿米特羅 (61-82-5) 阿特拉津 (1912-24-9) 氯丹 (57-74-9) 十氯酮 (Kepone) (143-50-0) 氯酚類 氯苯氧除草劑 滴滴涕 (50-29-3) 1,2-Dibromo-3-chloropropane (96-12-8) 1,3-二氯丙烯 (542-75-6)(工業級) 敵敵畏 (62-73-7) 七氯 (76-44-8) 六氯苯 (118-74-1) 六氯環己烷 (HCH) 滅蟻靈 (2385-85-5) Nitrofen (1836-75-5),工業級 五氯苯酚 (87-86-5) 鈉 o-苯酚 (132-27-4) 硫酸鹽 (95-06-7) 毒殺芬(多氯莰烯)(8001-35-2) |
1 CAS 登記號出現在括號之間。
幾種藥物是人類致癌物(表9):主要是烷化劑和激素; 還有 12 種藥物,包括氯黴素、順鉑和非那西丁,被歸類為可能的人類致癌物(2A 類)。 這些主要用於化學療法的已知或疑似致癌物的職業暴露可能發生在藥房和護理人員給藥期間。
表 7. IARC 專著第 1-63 卷 (1972-1995) 中評估的藥物。
藥物1 | 靶器官2 |
IARC GROUP 1——對人類致癌 | |
含有非那西丁的鎮痛混合物 | 腎、膀胱 |
硫唑嘌呤 (446-86-6) | 淋巴瘤、肝膽系統、皮膚 |
N,N-雙(2-氯乙基)-b-萘胺(氯萘嗪) (494-03-1) | 膀胱 |
1,4-丁二醇二甲磺酸酯 (Myleran) (55-98-1) |
白血病 |
苯丁酸氮芥 (305-03-3) | 白血病 |
1-(2-Chloroethyl)-3-(4-methylcyclohexyl)-1-nitrosourea (Methyl-CCNU) (13909-09-6) | 白血病 |
環孢素 (79217-60-0) | 淋巴瘤,皮膚 |
Cyclophosphamide (50-18-0) (6055-19-2) | 白血病,膀胱 |
己烯雌酚 (56-53-1) | 子宮頸、陰道、乳房 |
馬法蘭 (148-82-3) | 白血病 |
8-甲氧基補骨脂素 (Methoxsalen) (298-81-7) 加上紫外線 A 輻射 | 美容 |
MOPP 和其他聯合化療,包括烷化劑 | 白血病 |
雌激素替代療法 | 子宮 |
雌激素,非甾體 | 子宮頸、陰道、乳房 |
雌激素類固醇 | 子宮 |
口服避孕藥,聯合 | 肝 |
口服避孕藥,序貫 | 子宮 |
噻替哌 (52-24-4) | 白血病 |
三硫丹 (299-75-2) | 白血病 |
IARC GROUP 2A——可能對人類致癌 | |
阿黴素 (23214-92-8) | - |
雄激素(合成代謝)類固醇 | (肝臟) |
阿扎胞苷 (320-67-2) | - |
雙氯乙基亞硝基脲 (BCNU) (154-93-8) | (白血病) |
氯黴素 (56-75-7) | (白血病) |
1-(2-Chloroethyl)-3-cyclohexyl-1-nitrosourea (CCNU) (13010-47-4) | - |
氯佐佐辛 (54749-90-5) | - |
順鉑 (15663-27-1) | - |
5-甲氧基補骨脂素 (484-20-8) | - |
氮芥 (51-75-2) | (皮膚) |
非那西丁 (62-44-2) | (腎臟、膀胱) |
鹽酸丙卡巴肼 (366-70-1) | - |
1 CAS 登記號出現在括號之間。
2 懷疑的目標器官在括號中給出。
幾種環境因素是人類癌症的已知或疑似原因,列於表 8; 儘管接觸此類物質並非主要是職業性的,但仍有一些人因其工作而接觸到它們:例如,鈾礦工人接觸氡衰變產物,醫院工作人員接觸乙型肝炎病毒,食品加工商接觸受污染食品中的黃曲霉毒素,暴露於紫外線輻射或柴油發動機尾氣的戶外工作人員,以及暴露於環境煙草煙霧的酒吧工作人員或服務員。
IARC 專著計劃涵蓋了大多數已知或疑似癌症的病因; 然而,還有一些重要的因素組尚未被 IARC 評估,即電離輻射和電場和磁場。
表 8. 已知或懷疑會導致人類癌症的環境因素/暴露。1
代理/曝光 | 靶器官2 | 證據強度3 |
空氣污染物 | ||
毛沸石 | 肺、胸膜 | 1 |
石棉 | 肺、胸膜 | 1 |
多環芳烴 碳氫化合物4 | (肺、膀胱) | S |
水污染物 | ||
砷 | 美容 | 1 |
氯化副產物 | (膀胱) | S |
硝酸鹽和亞硝酸鹽 | (食道、胃) | S |
輻射 | ||
氡及其衰變產物 | 肺 | 1 |
鐳、釷 | 骨 | E |
其他X射線 | 白血病,乳腺癌,甲狀腺,其他 | E |
太陽輻射 | 美容 | 1 |
紫外線A | (皮膚) | 2A |
紫外線B | (皮膚) | 2A |
紫外線輻射 C | (皮膚) | 2A |
使用日光燈和日光浴床 | (皮膚) | 2A |
電場和磁場 | (白血病) | S |
生物製劑 | ||
乙型肝炎病毒慢性感染 | 肝 | 1 |
丙型肝炎病毒慢性感染 | 肝 | 1 |
感染 幽門螺桿菌 | 胃 | 1 |
感染 後睾丸 | 膽管 | 1 |
感染 綠睾吸蟲 | (肝臟) | 2A |
人乳頭瘤病毒 16 型和 18 型 | 宮頸 | 1 |
人乳頭瘤病毒 31 型和 33 型 | (宮頸) | 2A |
16、18、31 和 33 型以外的人乳頭瘤病毒類型 | (宮頸) | 2B |
感染 血吸蟲血吸蟲 | 膀胱 | 1 |
感染 日本血吸蟲 | (肝臟,結腸) | 2B |
煙草、酒精和相關物質 | ||
含酒精的飲料 | 口、咽、食道、肝、喉 | 1 |
煙 | 唇、口、咽、食道、胰腺、喉、肺、腎、膀胱、(其他) | 1 |
無菸煙草製品 | 口 | 1 |
檳榔配煙草 | 口 | 1 |
飲食因素 | ||
黃曲霉毒素 | 肝 | 1 |
黃曲霉毒素M1 | (肝臟) | 2B |
赭曲霉毒素A | (腎) | 2B |
毒素來源於 串珠鐮刀菌 | (食管) | 2B |
中式鹹魚 | 鼻咽 | 1 |
泡菜(亞洲傳統) | (食道、胃) | 2B |
蕨菜 | (食管) | 2B |
紫杉醇 | - | 2B |
咖啡色 | (膀胱) | 2B |
咖啡酸 | - | 2B |
辣妹 | (食管) | 2A |
新鮮水果和蔬菜(防護) | 口腔、食道、胃、結腸、直腸、喉、肺(其他) | E |
總脂肪 | (結腸、乳房、子宮內膜) | S |
纖維(防護) | (結腸、直腸) | S |
硝酸鹽和亞硝酸鹽 | (食道、胃) | S |
鹽 | (胃) | S |
維生素A、β-胡蘿蔔素(保護性) | (口腔、食道、肺、其他) | S |
維生素C(保護性) | (食道、胃) | S |
IQ | (胃、結腸、直腸) | 2A |
智商 | - | 2B |
梅IQx | - | 2B |
菲普 | - | 2B |
生殖和性行為 | ||
初孕年齡晚 | 胸圍 | E |
平價低 | 乳房、卵巢、子宮體 | E |
第一次性交的年齡 | 宮頸 | E |
性伴侶數 | 宮頸 | E |
1 主要發生在職業環境中的藥劑和暴露以及藥物是 排除在外。
2 懷疑的目標器官在括號中給出。
3 IARC 專著評估報告(1:人類致癌物; 2A:可能的人類致癌物; 2B:可能的人類致癌物); 否則 E:確定的致癌物; S:疑似致癌物。
4 人體接觸多環芳烴發生在混合物中,例如發動機 排放物、燃燒煙霧和煙灰。 幾種混合物和單獨的碳氫化合物有 由 IARC 評估。
行業和職業
目前對職業暴露與癌症之間關係的了解還遠未完成; 事實上,只有 22 種物質被確定為職業性致癌物(表 9),對於更多的實驗性致癌物,沒有基於接觸工人的確切證據。 在許多情況下,有相當多的證據表明與特定行業和職業相關的風險增加,儘管沒有特定因素可以被確定為病因。 表 10 列出了與過度致癌風險相關的行業和職業,以及相關的癌症部位和已知(或疑似)致病因子。
表 9. 被認為具有致癌風險的行業、職業和暴露。
行業(ISIC 代碼) | 職業/過程 | 癌症部位/類型 | 已知或疑似病原體 |
農林漁業 (1) | 使用砷殺蟲劑的葡萄園工人 漁民 | 肺、皮膚 皮膚、嘴唇 | 砷化合物 紫外線輻射 |
採礦和採石 (2) | 砷礦開採 鐵礦石(赤鐵礦)開採 石棉開採 鈾礦開採 滑石礦採選 | 肺、皮膚 肺 肺、胸膜和腹膜 間皮瘤 肺 肺 | 砷化合物 氡衰變產物 石棉 氡衰變產物 含石棉纖維的滑石粉 |
化工 (35) | 雙(氯甲基)醚(BCME)和氯甲基甲醚(CMME)生產工人和用戶 氯乙烯生產 異丙醇製造(強酸法) 顏料鉻酸鹽生產 染料生產商和用戶 金胺製造 p-氯-o-甲苯胺生產 | 肺(燕麥細胞癌) 肝血管肉瘤 鼻竇炎 肺、鼻竇 膀胱 膀胱 膀胱 | 商機工程碩士、商機工程碩士 氯乙烯單體 未確定 鉻 (VI) 化合物 聯苯胺、2-萘胺、4-氨基聯苯 工藝中使用的金胺和其他芳香胺 p-氯-o-甲苯胺及其強酸鹽 |
皮革 (324) | 靴子和鞋類製造 | 鼻竇炎、白血病 | 皮革粉塵、苯 |
木材及木製品 (33) | 家具和櫥櫃製造商 | 鼻竇炎 | 木屑 |
殺蟲劑和除草劑生產(3512) | 含砷殺蟲劑生產及包裝 | 肺 | 砷化合物 |
橡膠工業 (355XNUMX) | 橡膠製造 壓延、輪胎硫化、輪胎成型 銑床、攪拌機 合成乳膠生產、輪胎硫化、壓光機操作員、回收、電纜製造商 橡膠薄膜生產 | 白血病 膀胱 白血病 膀胱 膀胱 白血病 | 苯 芳香胺 苯 芳香胺 芳香胺 苯 |
石棉生產 (3699) | 絕緣材料生產(管道、布料、紡織品、衣服、面罩、石棉水泥製品) | 肺、胸膜和腹膜間皮瘤 | 石棉 |
金屬 (37) | 鋁生產 銅冶煉 鉻酸鹽生產、鍍鉻 鋼鐵立業 鎳精煉 酸洗作業 鎘的生產和提煉; 鎳鎘電池製造; 鎘顏料製造; 鎘合金生產; 電鍍; 鋅冶煉廠; 釬焊和聚氯乙烯複合 鈹精煉加工; 生產含鈹產品 | 肺、膀胱 肺 肺、鼻竇 肺 鼻竇、肺 喉、肺 肺 肺 | 多環芳烴、焦油 砷化合物 鉻 (VI) 化合物 未確定 鎳化合物 含硫酸的無機酸霧 鎘及鎘化合物 鈹及鈹化合物 |
造船、汽車和鐵路設備製造 (385) | 造船廠和造船廠、汽車和鐵路製造工人 | 肺、胸膜和腹膜間皮瘤 | 石棉 |
煤氣 (4) | 焦炭廠工人 煤氣工 煤氣罐工人 | 肺 肺、膀胱、陰囊 膀胱 | 苯並(a)芘 煤炭化產物2-萘胺 芳香胺 |
建築 (5) | 絕緣子和管套 屋頂工人、瀝青工人 | 肺、胸膜和腹膜間皮瘤 肺 | 石棉 多環芳烴 |
其他 | 醫務人員(9331) 油漆工(建築、汽車行業和其他用戶) | 皮膚、白血病 肺 | 電離輻射 未確定 |
表 10. 報告顯示癌症過量但致癌風險評估不確定的行業、職業和暴露。
行業(ISIC 代碼) | 職業/過程 | 癌症部位/類型 | 已知(或疑似)病原體 |
農林漁業 (1) | 農民、農場工人 除草劑應用 殺蟲劑應用 | 淋巴和造血系統(白血病、淋巴瘤) 惡性淋巴瘤、軟組織肉瘤 肺癌、淋巴瘤 | 未確定 氯苯氧基除草劑、氯酚(可能被多氯二苯並二噁英污染) 無砷殺蟲劑 |
採礦和採石 (2) | 鋅鉛開採 煤炭 金屬礦業 石棉開採 | 肺 胃 肺 胃腸道 | 氡衰變產物 煤炭粉末 結晶二氧化矽 石棉 |
食品工業(3111) | 屠夫和肉類工人 | 肺 | 病毒、多環芳烴1 |
飲料業 (3131) | 啤酒釀造商 | 上呼吸消化道 | 酒精消耗 |
紡織品製造 (321) | 染工 編織者 | 膀胱 膀胱、鼻竇、口腔 | 染料類 來自纖維和紗線的粉塵 |
皮革 (323) | 制革商和加工商 靴子和鞋子的製造和修理 | 膀胱、胰腺、肺 鼻竇、胃、膀胱 | 皮革粉塵、其他化學品、鉻 未確定 |
木材和木製品 (33),紙漿和造紙工業 (341XNUMX) | 伐木工和鋸木廠工人 紙漿和造紙廠工人 木匠、細木工 木工,未指定 膠合板生產、刨花板生產 | 鼻腔、霍奇金淋巴瘤、皮膚 淋巴生成組織,肺 鼻腔,霍奇金淋巴瘤 淋巴瘤 鼻咽、鼻竇 | 木屑、氯酚、雜酚油 未確定 木屑、溶劑 未確定 甲醛 |
印刷 (342) | 凹版印刷工、裝訂工、印刷工、機房工等崗位 | 淋巴細胞和造血系統、口腔、肺、腎 | 油霧、溶劑 |
化工 (35) | 1,3-丁二烯生產 丙烯腈生產 偏二氯乙烯生產 異丙醇製造(強酸法) 氯丁橡膠生產 硫酸二甲酯生產 環氧氯丙烷生產 環氧乙烷生產 二溴乙烯生產 甲醛產量 阻燃增塑劑用途 苯甲酰氯生產 | 淋巴細胞和造血系統 肺、結腸 肺 喉 肺 肺 肺、淋巴和造血系統(白血病) 淋巴和造血系統(白血病)、胃 消化系統 鼻咽、鼻竇 皮膚(黑色素瘤) 肺 | 1,3-丁二烯 丙烯腈 偏二氯乙烯(與丙烯腈混合曝光) 未確定 氯丁二烯 硫酸二甲酯 表氯醇 環氧乙烷 二溴乙烯 甲醛 多氯聯苯 苯甲酰氯 |
除草劑生產 (3512) | 氯苯氧除草劑生產 | 軟組織肉瘤 | 氯苯氧基除草劑、氯酚(被多氯二苯並二噁英污染) |
石油 (353) | 石油煉製 | 皮膚、白血病、大腦 | 苯、多環芳烴、未經處理和輕度處理的礦物油 |
橡膠 (355) | 橡膠製造中的各種職業 丁苯橡膠生產 | 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胃、腦、肺 淋巴和造血系統 | 苯、MOCA、2 其他未確定 1,3-丁二烯 |
陶瓷、玻璃和耐火磚 (36) | 陶藝工人 玻璃工(工藝玻璃、容器、沖壓製品) | 肺 肺 | 結晶二氧化矽 砷等金屬氧化物、二氧化矽、PAH |
石棉生產 (3699) | 絕緣材料生產(管道、薄膜、紡織品、服裝、面罩、石棉水泥製品) | 喉、胃腸道 | 石棉 |
金屬 (37, 38) | 鉛冶煉 鎘的生產和提煉; 鎳鎘電池製造; 鎘顏料製造; 鎘合金生產; 電鍍; 鋅冶煉; 釬焊和聚氯乙烯複合 鋼鐵立業 | 呼吸系統和消化系統 前列腺 肺 | 先導化合物 鎘及鎘化合物 結晶二氧化矽 |
造船 (384) | 造船廠和船塢工人 | 喉、消化系統 | 石棉 |
機動車製造(3843、9513) | 機械師、焊工等 | 肺 | PAH、焊接煙霧、發動機尾氣 |
電力 (4101, 9512) | 發電、生產、分配、維修 | 白血病、腦瘤 肝臟、膽管 | 極低頻磁場 印刷電路板3 |
建築 (5) | 絕緣子和管套 屋頂工人、瀝青工人 | 喉、胃腸道 口、咽、喉、食道、胃 | 石棉 PAH、煤焦油、瀝青 |
運輸 (7) | 鐵路工人、加油站服務員、公共汽車和卡車司機、挖掘機操作員 | 肺、膀胱 白血病 | 柴油機排氣 極低頻磁場 |
其他 | 服務站服務員(6200) 化學家和其他實驗室工作人員 (9331) 防腐師、醫務人員 (9331) 衛生工作者(9331) 洗衣店和乾洗店 (9520) 美髮師 (9591) 鐳撥工 | 白血病和淋巴瘤 白血病和淋巴瘤, 胰腺 鼻腔、鼻咽部 肝 肺、食管、膀胱 膀胱、白血病和淋巴瘤 胸圍 | 苯 未識別(病毒、化學品) 甲醛 乙肝病毒 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四氯化碳 染髮劑、芳香胺 氡 |
1 PAH,多環芳烴。
2 MOCA,4,4'-亞甲基-雙-2-氯苯胺。
3 多氯聯苯,多氯聯苯。
表 9 列出了被認為存在致癌風險的行業、職業和暴露,而表 10 顯示了已報告過高癌症風險但證據不被認為是確定的工業過程、職業和暴露。 表 10 中還包括一些已經列在表 9 中的職業和行業,除表 9 中提到的那些之外,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它們與癌症相關。例如,石棉生產行業包含在表 9 中,與肺癌相關癌和胸膜和腹膜間皮瘤,而表 10 中包含了與胃腸道腫瘤相關的同一行業。 表 9 和表 10 中列出的許多行業和職業也在 IARC 專著計劃下進行了評估。 例如,“職業暴露於含硫酸的強無機酸霧”被歸為第 1 組(對人類致癌)。
構建和解釋此類化學或物理致癌劑清單並將其與特定職業和行業聯繫起來會因多種因素而變得複雜:(1) 關於工業過程和暴露的信息通常很差,無法對特定的重要性進行完整評估不同職業或行業的致癌暴露; (2) 暴露於眾所周知的致癌物質,如氯乙烯和苯,在不同的職業情況下發生的強度不同; (3) 在給定的職業情況下,隨著時間的推移,接觸發生變化,這可能是因為已確定的致癌物質被其他物質替代,或者(更頻繁地)因為引入了新的工業流程或材料; (4) 任何職業暴露清單都只能指相對少量的化學品暴露,這些暴露已針對是否存在致癌風險進行了調查。
所有上述問題都強調了此類分類最關鍵的局限性,尤其是它對世界所有地區的普遍性:在職業情況下存在致癌物並不一定意味著工人會接觸到它,並且,相比之下,沒有查明的致癌物並不排除存在尚未查明的致癌原因。
發展中國家的一個特殊問題是,許多工業活動是分散的,並且發生在當地環境中。 這些小型行業的特點往往是機器陳舊、建築物不安全、員工培訓和教育有限以及雇主財力有限。 防護服、呼吸器、手套和其他安全設備很少可用或使用。 這些小公司往往地理位置分散,無法接受健康和安全執法機構的檢查。
癌症是世界各國的常見病。 一個人在 70 歲之前患上癌症的概率,考慮到該年齡段的存活率,在男女中大約在 10% 到 40% 之間變化。 平均而言,在發達國家,大約五分之一的人會死於癌症。 這一比例在發展中國家約為十五分之一。 在這篇文章中,環境癌症被定義為由非遺傳因素引起(或預防)的癌症,包括人類行為、習慣、生活方式和個人無法控制的外部因素。 有時使用更嚴格的環境癌症定義,僅包括空氣和水污染以及工業廢物等因素的影響。
地域差異
特定類型癌症發病率在地理區域之間的差異可能比整體癌症的差異大得多。 表 1 總結了較常見癌症的已知發病率差異。例如,鼻咽癌的發病率在東南亞和歐洲之間相差約 500 倍。 各種癌症發生頻率的這種巨大差異導致人們認為大部分人類癌症是由環境因素引起的。 特別是,有人認為,在任何人群中觀察到的最低癌症發病率表明在沒有致病因素的情況下發生的癌症發病率最低,可能是自發的。 因此,給定人群中的癌症發病率與在任何人群中觀察到的最低發病率之間的差異是對可歸因於環境因素的第一人群中癌症發病率的估計。 在此基礎上,據估計,大約 80% 到 90% 的人類癌症是由環境決定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1990 年)。
表 1. 癌症登記涵蓋的人群在常見癌症發病率方面的差異。1
癌症(ICD9代碼) |
高發區 |
CR2 |
低發區 |
CR2 |
變化範圍 |
嘴巴(143-5) |
法國,下萊茵河 |
2 |
新加坡(馬來語) |
0.02 |
80 |
鼻咽 (147) |
香港 |
3 |
波蘭,華沙(農村) |
0.01 |
300 |
食道 (150) |
法國,卡爾瓦多斯 |
3 |
以色列(以色列出生的猶太人) |
0.02 |
160 |
胃 (151) |
日本, 山形 |
11 |
美國,洛杉磯(菲律賓人) |
0.3 |
30 |
結腸 (153) |
美國,夏威夷(日語) |
5 |
印度,馬德拉斯 |
0.2 |
30 |
直腸 (154) |
美國,洛杉磯(日語) |
3 |
科威特(非科威特) |
0.1 |
20 |
肝臟 (155) |
泰國,孔敬 |
11 |
巴拉圭,亞松森 |
0.1 |
110 |
胰腺 (157) |
美國,阿拉米達縣(加利福尼亞州)(黑人) |
2 |
印度, 艾哈邁達巴德 |
0.1 |
20 |
肺 (162) |
新西蘭(毛利語) |
16 |
馬里、巴馬科 |
0.5 |
30 |
皮膚黑色素瘤 (172) |
澳大利亞,首都圈。 |
3 |
美國,灣區(加利福尼亞州)(黑人) |
0.01 |
300 |
其他皮膚癌 (173) |
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 |
25 |
西班牙,巴斯克地區 |
0.05 |
500 |
乳房 (174) |
美國,夏威夷(Hawaiian) |
12 |
中國, 啟東 |
1.0 |
10 |
子宮頸 (180) |
秘魯,特魯希略 |
6 |
美國,夏威夷(中文) |
0.3 |
20 |
子宮體 (182) |
美國,阿拉米達縣(加利福尼亞州)(白人) |
3 |
中國, 啟東 |
0.05 |
60 |
卵巢 (183) |
Iceland |
2 |
馬里、巴馬科 |
0.09 |
20 |
前列腺 (185) |
美國,亞特蘭大(黑人) |
12 |
中國, 啟東 |
0.09 |
140 |
膀胱 (188) |
意大利,佛羅倫薩 |
4 |
印度,馬德拉斯 |
0.2 |
20 |
腎臟 (189) |
法國,下萊茵河 |
2 |
中國, 啟東 |
0.08 |
20 |
1 IARC 1992收錄的癌症登記處數據。僅收錄高發區累積率大於或等於2%的癌症部位。 比率指的是男性,除了乳腺癌、子宮頸癌、子宮體癌和卵巢癌。
2 0 至 74 歲之間的累積率 %。
資料來源:國際癌症研究機構,1992 年。
當然,對於癌症發病率的地理差異還有其他解釋。 某些人群中未登記的癌症可能會誇大變異範圍,但肯定不能解釋表 1 中顯示的大小差異。遺傳因素也可能很重要。 然而,據觀察,當人口沿著癌症發病率梯度遷移時,他們的癌症發病率通常介於本國和東道國之間。 這表明在沒有遺傳變化的情況下,環境的變化改變了癌症的發病率。 例如,當日本人移居美國時,他們患結腸癌和乳腺癌的比率在日本較低,而在日本較高的胃癌發病率下降,兩者都更接近美國的比率. 這些變化可能會延遲到遷移後的第一代,但它們仍然會在沒有遺傳變化的情況下發生。 對於某些癌症,不會發生遷移變化。 例如,無論住在哪裡,中國南方人的鼻咽癌發病率都很高,這表明遺傳因素或一些不隨遷徙而改變的文化習慣是造成這種疾病的原因。
時間趨勢
環境因素在癌症發病率中作用的進一步證據來自對時間趨勢的觀察。 最顯著和最廣為人知的變化是男性和女性肺癌發病率的上升與吸煙同時發生,但發生在吸煙後約 20 至 30 年,這在世界許多地區都可以看到; 最近在一些國家,例如美國,有人建議在減少吸煙後男性吸煙率下降。 鮮為人知的是,包括胃癌、食道癌和宮頸癌在內的癌症發病率大幅下降與許多國家的經濟發展同步。 然而,很難解釋這些下降,除非是減少對環境中致病因素的暴露,或者可能增加對保護因素的暴露——同樣是環境因素。
主要環境致癌物
將特定試劑與特定癌症相關聯的流行病學研究進一步證明了環境因素作為人類癌症起因的重要性。 表 10 總結了已確定的主要藥物。該表不包含已確定與人類癌症有因果關係的藥物(例如己烯雌酚和幾種烷化劑)或疑似藥物(例如環磷酰胺)(另請參閱表 9)。 對於這些藥物,癌症的風險必須與治療的益處相平衡。 同樣,表 10 不包含主要出現在職業環境中的物質,例如鉻、鎳和芳香胺。 有關這些藥劑的詳細討論,請參閱之前的文章“職業致癌物”。 表 8 中所列藥物的相對重要性差異很大,這取決於藥物的效力和所涉及的人數。 IARC 專論計劃(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1995)評估了幾種環境因素的致癌性證據(再次參見“職業致癌物”以了解專論計劃的討論); 表 10 主要基於 IARC 專論評估。 表 10 所列物質中最重要的物質是那些相當大比例的人口接觸到相對大量的物質。 它們特別包括: 紫外線(太陽)輻射; 吸煙; 飲酒; 嚼檳榔; 乙型肝炎; 丙型肝炎病毒和人乳頭瘤病毒; 黃曲霉毒素; 可能是膳食脂肪、膳食纖維和維生素 A 和 C 缺乏; 生殖延遲; 和石棉。
已經嘗試從數值上估計這些因素對 80% 或 90% 可能歸因於環境因素的癌症的相對貢獻。 當然,根據暴露的差異以及可能對各種癌症的遺傳易感性,這種模式因人群而異。 然而,在許多工業化國家,吸煙和飲食因素可能分別對環境決定的癌症中的大約三分之一負責(Doll 和 Peto 1981); 而在發展中國家,生物製劑的作用可能很大,而煙草的作用可能相對較小(但隨著這些人群最近煙草消費量的增加而增加)。
致癌物之間的相互作用
另一個需要考慮的方面是致癌物之間相互作用的存在。 因此,例如,在酒精和煙草以及食道癌的情況下,已經表明,酒精消費的增加會使特定水平的煙草消費產生的癌症發生率成倍增加。 酒精本身可能會促進煙草致癌物或其他物質進入易感組織的細胞。 引發致癌物之間也可以看到乘法相互作用,例如氡及其衰變產物與鈾礦工吸煙之間的相互作用。 一些環境因素可能會促進由另一種因素引發的癌症——這是膳食脂肪對乳腺癌發展產生影響的最可能機制(可能是通過增加刺激乳房的激素的產生)。 相反的情況也可能發生,例如,維生素 A 可能對肺癌和可能由煙草引發的其他癌症具有抗促進作用。 類似的相互作用也可能發生在環境和體質因素之間。 特別是,涉及致癌物代謝或 DNA 修復的酶的遺傳多態性可能是個體對環境致癌物影響易感性的重要要求。
從癌症控制的角度來看,致癌物之間相互作用的重要性在於,停止暴露於兩種(或更多)相互作用因素之一可能會導致癌症發病率的降低比考慮影響時預測的更大代理人單獨行動時。 因此,例如,戒菸可能幾乎完全消除石棉工人肺癌的超額發病率(儘管間皮瘤發病率不會受到影響)。
對預防的影響
認識到環境因素是造成大部分人類癌症的原因,這為通過改變暴露於已確定因素的癌症一級預防奠定了基礎。 這種修改可能包括: 去除單一主要致癌物; 如上所述,減少接觸幾種相互作用的致癌物之一; 增加接觸保護劑; 或這些方法的組合。 雖然其中一些可能通過社區範圍內的環境監管來實現,例如通過環境立法,但生活方式因素的明顯重要性表明,大部分初級預防仍將由個人負責。 然而,政府可能仍會創造一種氛圍,讓個人更容易做出正確的決定。
職業暴露僅佔整個人口中癌症總數的一小部分。 據估計,根據美國的數據,所有癌症中有 4% 可歸因於職業暴露,不確定性範圍為 2% 至 8%。 這意味著即使完全預防職業誘發的癌症也只會導致全國癌症發病率的邊際下降。
然而,出於多種原因,這不應阻礙預防職業誘發癌症的努力。 首先,4% 的估計值是包括未暴露人群在內的整個人口的平均數字。 在實際接觸職業致癌物的人群中,職業致癌的比例要大得多。 其次,職業暴露是個人非自願暴露於其中的可避免危害。 一個人不應該接受任何職業都會增加患癌症的風險,尤其是在病因已知的情況下。 第三,與生活方式因素相關的癌症相比,職業誘發的癌症可以通過監管來預防。
職業誘發癌症的預防至少包括兩個階段:首先,確定特定化合物或職業環境是否致癌; 第二,實施適當的監管控制。 工作環境中已知或疑似癌症危害的監管控制原則和實踐差異很大,不僅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不同地區,而且在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似的國家之間也是如此。
位於法國里昂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ARC) 系統地彙編和評估有關疑似或已知致癌物的流行病學和實驗數據。 這些評估在一系列專著中進行了介紹,這些專著為決定關於生產和使用致癌化合物的國家法規提供了基礎(參見上文“職業致癌物”。
歷史背景
職業癌症的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 1775 年,當時 Percivall Pott 爵士發表了他關於菸囪清潔工陰囊癌的經典報告,將接觸煙灰與癌症發病率聯繫起來。 這一發現產生了一些直接影響,一些國家的清潔工被授予在工作日結束時洗澡的權利。 目前對掃除術的研究表明,陰囊癌和皮膚癌現在已得到控制,但掃除術仍會增加患其他幾種癌症的風險。
1890 年代,附近一家醫院的外科醫生在一家德國染料廠報告了一組膀胱癌。 致病化合物後來被確定為芳香胺,這些化合物現在出現在大多數國家的致癌物質清單中。 後來的例子包括鐳刻度盤畫家的皮膚癌、木工因吸入木屑而患的鼻癌和鼻竇癌,以及“紡紗工病”——即礦物油霧引起的棉花工業工人的陰囊癌。 在修鞋和製造行業接觸苯引起的白血病也是一種危險,在工作場所發現致癌物後這種危險已經減少。
在將石棉暴露與癌症聯繫起來的情況下,這段歷史說明了風險識別和監管行動之間存在相當大的時間滯後的情況。 到 1930 年代,流行病學結果表明接觸石棉與肺癌風險增加有關。 1955 年左右出現了更有說服力的證據,但直到 1970 年代中期才開始採取有效的監管措施。
與氯乙烯相關的危害的識別代表了不同的歷史,其中在識別緻癌物後迅速採取監管行動。 在 1960 年代,大多數國家都採用了百萬分之 500 (ppm) 的氯乙烯暴露限值。 1974 年,關於氯乙烯工人中罕見的腫瘤性肝血管肉瘤發病率增加的首份報告很快就出現了積極的動物實驗研究。 在氯乙烯被確定為致癌物質後,採取了監管措施,迅速將接觸量降低到目前 1 至 5 ppm 的限值。
用於鑑定職業致癌物的方法
上面引用的歷史例子中的方法範圍從精明的臨床醫生對疾病集群的觀察到更正式的流行病學研究——即調查人類的疾病發生率(癌症發生率)。 流行病學研究的結果與評估對人類的風險高度相關。 癌症流行病學研究的一個主要缺點是需要很長時間(通常至少 15 年)來證明和評估暴露於潛在致癌物的影響。 這對於監測目的來說是不能令人滿意的,必須應用其他方法來更快地評估最近引入的物質。 自本世紀初以來,動物致癌性研究已用於此目的。 然而,從動物外推到人類會帶來相當大的不確定性。 這些方法也有局限性,因為必須跟踪大量動物數年。
1971 年引入了短期致突變性試驗(Ames 試驗),部分滿足了對響應速度更快的方法的需求。 該測試使用細菌來測量物質的誘變活性(它在細胞遺傳物質 DNA 中引起不可挽回的變化的能力)。 對細菌試驗結果的解釋存在一個問題,即並非所有引起人類癌症的物質都具有致突變性,也並非所有細菌誘變劑都被認為對人類有致癌危險。 然而,物質具有致突變性的發現通常被認為是該物質可能對人類造成癌症危害的跡象。
在過去的 15 年中開發了新的遺傳和分子生物學方法,目的是檢測人類癌症的危害。 這門學科被稱為“分子流行病學”。 研究遺傳和分子事件是為了闡明癌症形成的過程,從而開發早期檢測癌症或癌症發展風險增加跡象的方法。 這些方法包括分析對遺傳物質的損害以及污染物和遺傳物質之間化學連接(加合物)的形成。 染色體畸變的存在清楚地表明對可能與癌症發展相關的遺傳物質的影響。 然而,分子流行病學發現在人類癌症風險評估中的作用仍有待確定,並且正在進行研究以更清楚地表明應如何解釋這些分析的結果。
監測和篩查
預防職業誘發癌症的策略不同於那些用於控制與生活方式或其他環境暴露相關的癌症的策略。 在職業領域,癌症控制的主要策略是減少或完全消除對致癌劑的接觸。 基於篩查計劃早期發現的方法,例如用於宮頸癌或乳腺癌的篩查計劃,在職業健康方面的重要性非常有限。
監控
人口記錄中關於癌症發病率和職業的信息可用於監測各種職業的癌症發病率。 根據可用的註冊表,已經應用了幾種獲取此類信息的方法。 限制和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登記處信息的質量。 有關疾病發生率(癌症頻率)的信息通常來自當地或國家癌症登記處(見下文),或來自死亡證明數據,而有關職業群體的年齡構成和規模的信息則來自人口登記處。
此類信息的典型例子是自 XNUMX 世紀末以來在英國出版的“關於職業死亡率的十年增刊”。 這些出版物使用關於死因和職業的死亡證明信息,以及關於整個人口職業頻率的普查數據,來計算不同職業的特定原因死亡率。 這種類型的統計數據是監測具有已知風險的職業的癌症頻率的有用工具,但它檢測以前未知風險的能力有限。 這種方法也可能遇到與死亡證明和人口普查數據中職業編碼的系統差異相關的問題。
北歐國家個人身份證號的使用提供了一個特殊的機會,可以將職業的個人人口普查數據與癌症登記數據聯繫起來,並直接計算不同職業的癌症發病率。 在瑞典,研究人員可以使用 1960 年和 1970 年的人口普查與隨後幾年的癌症發病率之間的永久聯繫,並用於大量研究。 這個瑞典癌症環境登記處已被用於對按職業列出的某些癌症進行一般調查。 該調查是由一個調查工作環境中的危害的政府委員會發起的。 其他北歐國家也進行了類似的聯繫。
一般來說,基於常規收集的癌症發病率和人口普查數據的統計數據具有易於提供大量信息的優勢。 該方法僅提供有關職業的癌症頻率信息,與某些暴露無關。 這引入了關聯的相當大的稀釋,因為同一職業的個體之間的接觸可能有很大差異。 隊列類型的流行病學研究(將一組暴露工人的癌症經歷與年齡、性別和其他因素匹配的未暴露工人的癌症經歷進行比較)或病例對照類型(其中一組人的暴露經歷與癌症與一般人群樣本中的癌症進行比較)為詳細的暴露描述提供了更好的機會,從而為調查任何觀察到的風險增加的一致性提供了更好的機會,例如通過檢查任何暴露-反應趨勢的數據。
加拿大的一項前瞻性病例對照研究調查了獲得更精細的暴露數據以及常規收集的癌症通知的可能性。 該研究於 1979 年在蒙特利爾大都市區開展。在將男性添加到當地癌症登記處時,他們從男性那裡獲得了職業史,隨後職業衛生學家對這些歷史進行了編碼,以暴露於多種化學物質。 後來,計算並公佈了與多種物質相關的癌症風險(Siemiatycki 1991)。
總之,基於記錄信息持續生成監測數據提供了一種有效且相對容易的按職業監測癌症發生率的方法。 雖然實現的主要目的是監測已知的風險因素,但識別新風險的可能性有限。 除非更準確地知道顯著暴露的個人比例,否則不應使用基於登記的研究得出關於職業中不存在風險的結論。 一個職業中只有相對較小比例的成員真正暴露在外是很常見的; 對於這些人,該物質可能代表重大危險,但當將整個職業組作為一個組進行分析時,這將無法觀察到(即在統計上會被稀釋)。
篩選
以早期診斷為目的對暴露人群進行職業癌症篩查很少應用,但已在一些難以消除暴露的環境中進行了測試。 例如,人們非常關注在接觸石棉的人群中早期發現肺癌的方法。 對於石棉暴露,增加的風險會持續很長時間,即使在停止暴露後也是如此。 因此,持續評估暴露個體的健康狀況是合理的。 已使用胸部 X 光檢查和痰細胞學檢查。 不幸的是,當在可比條件下進行測試時,這兩種方法都無法顯著降低死亡率,即使某些病例可以更早發現。 出現這種陰性結果的原因之一是肺癌的預後受早期診斷的影響很小。 另一個問題是 X 射線本身代表一種癌症危害,雖然對個體來說很小,但當應用於大量個體(即所有接受篩查的人)時可能很重要。
還建議在某些職業中篩查膀胱癌,例如橡膠行業。 已經報導了對工人尿液的細胞變化或致突變性的調查。 然而,以下細胞學變化對人群篩查的價值受到質疑,致突變性試驗的價值有待進一步的科學評估,因為尿液中致突變活性增加的預後價值尚不清楚。
對篩查價值的判斷還取決於暴露強度,以及預期癌症風險的大小。 在暴露於高水平致癌物的小群體中進行篩查可能比在暴露於低水平致癌物的大群體中更合理。
總而言之,根據目前的知識,無法推薦職業性癌症的常規篩查方法。 新的分子流行病學技術的發展可能會改善早期癌症檢測的前景,但在得出結論之前需要更多的信息。
癌症登記
在本世紀,癌症登記處已在世界各地的多個地點建立。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ARC)(1992 年)在一系列出版物“五大洲的癌症發病率”中彙編了世界不同地區癌症發病率的數據。 本出版物第 6 卷列出了 131 個國家/地區的 48 個癌症登記處。
兩個主要特徵決定了癌症登記的潛在用途:明確界定的服務區(界定涉及的地理區域),以及記錄信息的質量和完整性。 許多早期設立的登記處並不覆蓋地理上明確界定的區域,而是局限於醫院的服務區。
癌症登記在預防職業性癌症方面有多種潛在用途。 一個覆蓋全國的完整登記系統和高質量的記錄信息可以為監測人群中的癌症發病率提供極好的機會。 這需要訪問人口數據來計算年齡標準化的癌症發病率。 一些登記處還包含職業數據,因此有助於監測不同職業的癌症風險。
登記處還可以作為隊列和病例對照類型流行病學研究病例鑑定的來源。 在隊列研究中,隊列的個人身份數據與登記處相匹配,以獲得有關癌症類型的信息(即,如記錄關聯研究)。 這假設存在可靠的識別系統(例如,北歐國家的個人識別號碼)並且保密法不禁止以這種方式使用註冊表。 對於病例對照研究,儘管會出現一些實際問題,但登記系統可用作病例來源。 首先,由於方法學原因,癌症登記處不能完全了解最近診斷出的病例。 報告系統以及對獲得的信息進行必要的檢查和更正會導致一些滯後。 對於並行或前瞻性病例對照研究,如果希望在癌症診斷後儘快聯繫個人,通常有必要建立一種識別病例的替代方法,例如通過醫院記錄。 其次,在某些國家/地區,保密法禁止識別要親自聯繫的潛在研究參與者。
登記處還提供了計算背景癌症率的極好來源,用於比較某些職業或行業的隊列研究中的癌症頻率。
在研究癌症時,癌症登記處與許多國家常見的死亡率登記處相比有幾個優勢。 癌症登記處的癌症診斷的準確性通常比死亡登記處的要好,後者通常基於死亡證明數據。 另一個優勢是癌症登記處通常保存有關組織學腫瘤類型的信息,並且還允許對活的癌症患者進行研究,而不僅限於死者。 最重要的是,登記處持有癌症發病率數據,允許研究不會迅速致命和/或根本不會致命的癌症。
環境控制
減少工作場所接觸已知或疑似致癌物的三種主要策略是:消除物質、通過減少排放或改善通風來減少接觸,以及對工人進行個人保護。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在爭論是否存在致癌物暴露的真正閾值,低於該閾值就不存在風險。 通常假設風險應線性外推至零風險下的零風險。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無論暴露限度有多低,都不會被認為是完全無風險的。 儘管如此,許多國家已經為一些致癌物質規定了接觸限值,而對於其他物質,則沒有指定接觸限值。
當引入替代物質以及當替代物質的毒性必須低於被替代物質的毒性時,化合物的消除可能會產生問題。
通過封裝工藝和通風,可以相對容易地減少工藝化學品在源頭的暴露。 例如,當氯乙烯的致癌特性被發現後,幾個國家將氯乙烯的暴露限值降低了一百倍或更多。 儘管該標準最初被認為不可能通過工業實現,但後來的技術允許遵守新的限制。 減少源頭暴露可能難以適用於在控制條件較差的情況下使用的物質,或在工作操作期間形成的物質(例如,汽車尾氣)。 遵守暴露限值需要定期監測工作室空氣水平。
當無法通過消除或減少排放來控制接觸時,使用個人防護設備是唯一剩餘的最大程度減少接觸的方法。 這些設備的範圍從過濾面罩到供氣頭盔和防護服。 在決定適當的保護措施時必須考慮主要的接觸途徑。 然而,許多個人防護裝置會給用戶帶來不適,並且過濾面罩會增加呼吸阻力,這在體力要求高的工作中可能非常顯著。 呼吸器的保護效果通常是不可預測的,取決於幾個因素,包括面罩與面部的貼合程度以及過濾器的更換頻率。 個人保護必須被視為最後的手段,只有在更有效的減少暴露的方法失敗時才可以嘗試。
研究方法
令人震驚的是,很少有人進行研究來評估降低已知職業癌症危害工人風險的計劃或策略的影響。 除了石棉可能是個例外,幾乎沒有進行過此類評估。 開發更好的職業性癌症控制方法應包括評估現有知識的實際應用情況。
加強對工作場所職業致癌物的控制需要在職業安全與健康的多個不同領域開展工作。 識別風險的過程是減少在工作場所接觸致癌物的基本先決條件。 未來的風險識別必須解決一定的方法論問題。 如果要檢測較小的風險,則需要更精細的流行病學方法。 需要更精確的研究物質暴露數據和可能的混雜暴露數據。 用於描述遞送至特定靶器官的致癌物的確切劑量的更精確的方法也將增加暴露-反應計算的能力。 如今,使用非常粗糙的替代品來實際測量目標器官劑量的情況並不少見,例如在該行業工作的年數。 很明顯,當用作劑量的替代指標時,這種劑量估計被嚴重錯誤分類。 暴露-反應關係的存在通常被視為病因學關係的有力證據。 然而,相反,缺乏暴露-反應關係的證明,並不一定是不涉及風險的證據,尤其是在使用目標器官劑量的粗略測量時。 如果可以確定靶器官劑量,那麼實際的劑量反應趨勢作為因果關係的證據將具有更大的分量。
分子流行病學是一個快速發展的研究領域。 可以預期對癌症發展機制的進一步了解,並且早期發現致癌作用的可能性將導致早期治療。 此外,致癌物暴露指標將有助於改進對新風險的識別。
開發工作環境的監督和監管控制方法與識別風險的方法一樣必要。 即使在西方國家之間,監管控制的方法也大不相同。 每個國家使用的監管系統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政治因素和勞工權利的狀況。 有毒物質暴露的監管顯然是一項政治決定。 然而,對不同類型的監管系統的影響進行客觀研究可以作為政治家和決策者的指南。
還需要解決一些具體的研究問題。 需要開發描述停用致癌物質或減少接觸該物質的預期效果的方法(即,必須評估干預措施的影響)。 在研究相互作用的物質(例如,石棉和煙草煙霧)時,計算降低風險的預防效果會引發某些問題。 去除兩種相互作用物質中的一種的預防效果比兩者僅具有簡單的相加作用時要大。
致癌作用的多階段理論對停用致癌物的預期效果的影響也增加了進一步的複雜性。 該理論指出,癌症的發展是一個涉及多個細胞事件(階段)的過程。 致癌物質可能在早期或晚期或兩者都有作用。 例如,電離輻射被認為主要影響誘發某些癌症類型的早期階段,而砷主要影響肺癌發展的晚期階段。 煙草煙霧影響致癌過程的早期和晚期。 撤除一種參與早期階段的物質的效果不會長期反映在人群中癌症發病率的降低上,而撤除一種“遲發性”致癌物則會反映在數年內癌症發病率的降低上。年。 在評估降低風險干預計劃的效果時,這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最後,新的預防因素的作用最近引起了相當大的興趣。 在過去的五年中,大量關於食用水果和蔬菜對肺癌的預防作用的報導已經發表。 效果似乎非常一致且強烈。 例如,據報導,水果和蔬菜攝入量低的人群患肺癌的風險是攝入量高的人群的兩倍。 因此,如果可以將水果和蔬菜消費的個人數據納入分析,未來職業性肺癌的研究將具有更高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總之,改進職業癌症的預防既包括改進風險識別方法,也包括對監管控制效果的更多研究。 對於風險識別,流行病學的發展應主要針對更好的暴露信息,而在實驗領域,需要對癌症風險的分子流行病學方法的結果進行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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