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二月11 2011 21:14

職業康復和就業支持服務

評價這個項目
(0票)

通常,與普通人群相比,殘疾人獲得的職業融合機會要少得多,所有可用數據都證實了這一情況。 然而,許多國家已經制定了政治倡議來改善這種情況。 因此,我們發現,例如,法律規定要求商業企業僱用特定比例的殘疾人,以及——通常除此之外——雇主僱用殘疾人的財政激勵。 此外,近年來,許多國家還設立了服務機構,為殘疾人進入工作生活提供支持和幫助。 以下文稿旨在描述這些服務及其在職業康復和殘疾人就業整合方面的具體任務。

我們關注在康復階段——殘疾人開始工作生活之前的準備階段——變得積極的服務,提供建議和支持。 鑑於在全球範圍內持續存在的殘疾人就業問題,現代服務業過去幾乎只局限於這一領域,而現代服務業則越來越多地將注意力轉向涉及企業安置和整合的階段。

這些服務對促進職業融合的重要性的增加,尤其是通過越來越多的以社區為基礎的康復活動,以及從實踐的角度來看,越來越多和成功的殘疾人融入社區的方法。 開放和克服照料機構僅僅是殘疾人關押場所的趨勢,使這一群體的職業和就業要求首次真正顯現出來。 因此,我們面臨著越來越多的這些支持服務,因為對所有殘疾人融入社區的需求不斷增長,相關任務也隨之增加。

康復與融合

只有殘疾人融入社會,康復的真正目的和目的才真正達到。 因此,職業康復計劃的目標最終仍然是找到工作,從而參與當地勞動力市場。

通常,醫療和職業康復措施為殘疾人(重新)融入工作生活奠定了基礎。 他們的目標是讓殘疾人能夠發展自己的能力,從而在整個社會中不受限製或限制最少的生活成為可能。 在此階段活躍並在此過程中陪伴殘疾人的服務稱為 康復支援服務. 過去,人們可以假設完成的醫療康復課程和有充分基礎的職業康復,如果不是保證,那麼至少是職業整合的關鍵因素,但鑑於不斷變化的情況,這些基本條件已不再足夠勞動力市場和工作場所的複雜要求。 當然,紮實的職業資格仍然是職業融合的基礎,但在當今的條件下,許多殘疾人在尋找工作和融入工作場所時需要額外的幫助。 在此階段活躍的服務可以總結在名稱下 就業支持服務.

鑑於醫療和職業康復措施以殘疾人自身為出發點,並試圖發展他們的功能能力和職業技能,而就業支持服務的主要重點在於工作環境方面,因此側重於適應環境對殘疾人的要求。

職業整合的一般觀點

儘管支持服務很重要,但不應忘記康復在任何階段都不應僅僅是一種被動的治療形式,而是由殘疾人主動指導的過程。 診斷、諮詢、治療和其他形式的支持充其量只能幫助實現自我定義的目標。 理想情況下,這些服務的任務仍然是概述可用行動的各種選擇,殘疾人最終應該盡可能自己決定的選擇。

職業整合的另一個同樣重要的參數是整體特徵,這應該是這個過程的標誌。 這意味著康復應該是全面的,而不僅僅是克服損傷。 它應該讓整個人都參與進來,並為他或她尋找新的身份或應對殘疾的社會後果提供支持。 在許多情況下,殘疾人的康復遠不止是身體穩定和技能擴展的過程; 如果康復過程要成功和令人滿意地進行,它還必須是一個社會心理穩定、身份形成和融入日常社會關係的過程。

支持服務的一個重要工作領域,也是不幸經常被忽視的領域,是預防嚴重殘疾領域。 特別是對於工作生活而言,至關重要的是,康復和就業服務不僅要向已經殘疾的人開放,還要向受到殘疾威脅的人開放。 對開始殘疾的反應越早,就可以越早採取職業重新定位的步驟,並且可以越早避免嚴重的殘疾。

這些職業康復的一般觀點還概述了支持服務工作的基本任務和參數。 此外,還應該清楚的是,這裡描述的複雜任務最好通過來自不同專業的專家的跨學科合作來完成。 因此,現代康復可以被視為殘疾人與專業培訓師團隊以及合格的醫療、技術、心理和教育人員之間的合作。

康復醫療

醫療康復措施通常在醫院或專門的康復診所進行。 這一階段支持服務的任務包括採取第一步,從心理上應對所遭受的殘疾。 然而,職業(重新)定位也應盡快進行,實際上是在患者床邊進行,因為新職業視角的構建通常有助於奠定決定性的激勵基礎,這也可以促進醫療康復過程。 其他措施,如運動和感官訓練計劃、物理治療、運動和職業或語言治療,也可以在此階段有助於加速自然再生過程並減少或避免依賴性的產生。

關於殘疾人職業前景的決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由醫生從純粹的醫學角度做出,不幸的是,實踐中仍然經常出現這種情況。 關於殘疾人職業未來的任何決定的基礎,不應僅由可以醫學診斷的缺陷構成,而應由現有的能力和技能構成。 因此,康復支持服務應與殘疾人一起對客戶的職業背景進行廣泛審查,並對潛在能力和現有興趣進行盤點。 在此基礎上,應制定個人康復計劃,其中應考慮到殘疾人的潛力、興趣和要求以及他或她的社會環境中的潛在資源。

這一階段康復支持服務的另一個工作領域是對殘疾人可能需要的任何技術援助、設備、輪椅、假肢等進行諮詢。 使用這種技術援助最初可能會遭到排斥和拒絕。 如果殘疾人在這個初始階段沒有得到適當的支持和指導,他或她可能會冒著最初的拒絕升級為恐懼症的風險,這可能會在以後難以獲得有關設備的全部好處。 鑑於當今可用的技術援助種類繁多,必須謹慎選擇此類設備,並儘可能根據殘疾人的個人需求量身定制。 理想情況下,所需技術設備的選擇還應考慮到殘疾人的職業前景和(盡可能)未來工作場所的需求,因為後者也將決定技術援助必須達到的目的。

職業康復

在 159 年通過的國際勞工組織“關於職業康復和就業(殘疾人)的公約(1983)”中,職業康復的目的被認為是“使殘疾人能夠在適當的就業中獲得、保持和進步,從而進一步此人融入或重新融入社會”。

30年來,殘疾人職業康復服務發展迅速。 它們包括職業評估,旨在清楚地了解一個人的潛在能力; 指導課程,幫助人們恢復對自己能力失去的信心; 職業指導,培養(新的)職業觀點並選擇特定職業; 所選活動領域的職業培訓和再培訓機會; 和安置服務,旨在幫助殘疾人找到適合其殘疾的工作。

殘疾人(重新)就業通常通過個人或聯合職業康復計劃進行,這些計劃可以在不同地點進行。 康復支持服務的任務是與殘疾人討論職業資格措施是否應該在主流職業培訓機構、專業職業康復機構、利用社區設施,甚至直接在正常的工作場所。 當以前的工作仍然可用並且工作場所管理人員已經證明他們原則上準備重新僱用他們的前僱員時,後一種選擇特別合適。 然而,在其他情況下,在職業培訓過程中,與正規工作場所的合作可能已經成為推薦的選擇,因為經驗表明,這種合作還可以提高參與者隨後被公司聘用的機會。 因此,就職業康復中心的職業培訓而言,不言而喻,支持服務應承擔幫助殘疾人尋求在職實踐培訓的可能性的任務。

當然,這些實施職業康復措施的選擇不能與各國不同的某些參數和條件分開看待。 此外,對職業康復活動地點的實際決定還取決於所設想的工作種類和殘疾類型,以及殘疾人的社會環境和其中可獲得的自然支持潛力。

無論在哪裡進行職業康復,康復支持服務的任務仍然是伴隨這一過程,與殘疾人一起討論所獲得的經驗,並進一步擴展個人康復計劃,必要時對其進行調整以適應新的發展。

就業支持服務

雖然許多國家的醫療和職業康復可以依靠或多或少廣泛的機構設置系統的支持,但即使在一些高度工業化的國家,也尚不存在促進殘疾人就業的類似基礎設施。 儘管各個國家確實有一些非常成功的模式,其中一些已經存在了很多年,但大多數國家的就業服務,除了澳大利亞、美國、新西蘭和德國的某些方法外,仍未成為國家殘疾人政策的組成部分。

雖然安置殘疾人就業是許多國家一般勞動行政管理的強制性部分,但鑑於失業人數不斷增加,這些機構越來越無法履行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義務。 在許多情況下,由於缺乏能夠公正對待殘疾人的能力和願望以及工作世界的要求的適當合格的工作人員,這加劇了這種情況。 就業支持服務的創建也是對隱含在製度化職業康復中的傳統“培訓和安置”方法越來越缺乏成功的反應。 儘管制定了詳盡且往往成功的醫療和職業康復措施,但在沒有額外援助的情況下融入就業正變得越來越困難。

正是在這一點上,對特定就業支持服務的需求就體現出來了。 無論在哪里安裝此類服務,都會滿足殘疾人及其家人的巨大需求。 這種服務在學校、康復機構、庇護工場和其他殘疾人設施與工作場所之間的機構接口上尤為必要和成功。 然而,就業支援服務的存在,也反映出不少殘疾人的體驗,不僅是在就業安置階段,在職場調整階段,也需要支援和陪伴。 許多較大的公司都有自己的內部員工援助服務,負責新就業的殘疾人的融入和維持已就業的殘疾工人的工作。

就業支援服務的任務

就業支持服務的主要干預重點是進入工作生活的關鍵門檻。 一般來說,他們的任務包括在殘疾人和相關公司之間建立聯繫,即與工作場所的直屬上司和未來同事建立聯繫。

就業支持服務一方面要為殘疾人就業提供支持。 這是通過自信和(有視頻支持的)工作面試培訓和協助撰寫申請信來實現的,而且主要是通過在職實踐培訓中進行。 所有經驗都表明,這種實用的在職培訓是進入公司的最重要橋樑。 必要時,這些服務會陪同殘疾人參加工作面試,在官方文書工作和工作場所的初始調整階段提供協助。 缺乏能力意味著大多數就業支持服務無法提供超出工作場所範圍的支持。 然而,理論上這種支持也是不可取的。 如果還需要私人領域的進一步幫助,無論是心理、醫療還是與自然相關的生活技能,通常會通過轉介到具有適當資格的設施和機構來提供。

另一方面,就公司而言,支持服務最重要的任務首先是激勵雇主僱用殘疾人。 儘管許多公司確實對僱用殘疾人持廣泛保留意見,但仍有可能找到準備與職業康復設施和就業支持服務進行持續合作的公司。 一旦確定或建立了這種普遍的合作意願,接下來就是在公司內尋找合適的工作崗位。 在公司進行任何安置之前,當然應該將工作要求與殘疾人的能力進行比較。 然而,偶爾花在模型項目上的時間和精力通常與成功的機會無關,這些模型項目使用所謂的“客觀”程序來比較差異化的能力和需求概況,以便為特定殘疾人制定“最佳”工作以及實際找到工作所付出的實際努力。 更重要的是將殘疾人變成他們自己職業發展的代理人,因為從心理意義來說,我們不能對有關人員參與塑造他們自己的職業未來給予過高的評價。

安置方法已經詳細闡述了嘗試建立在對組織結構和工作程序的詳細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就某些工作區域的重組向公司提出建議,從而為殘疾人創造工作機會。 這些建議可以包括減少某些工作要求、創建兼職工作和靈活的工作時間以及減少工作場所的噪音和壓力。

就業支持服務還可以幫助企業申請工資補貼等公共補貼,或在申請國家補助金以對殘疾相關限制進行技術補償時克服官僚障礙。 然而,在工作場所對殘疾人的支持不一定只是技術性的:在某些情況下,有視力障礙的人可能不僅需要電腦的盲文鍵盤和合適的打印機,還需要有人為他們朗讀; 有聽力障礙的人可以通過手語翻譯得到幫助。 有時需要支持獲得工作所需的資格或融入公司的社會。 這些任務和其他類似任務通常由指定為“工作教練”的就業支持服務人員承擔。 工作教練提供的個性化支持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少。

有精神或精神殘疾的人通常需要逐步融入工作要求、工作時間和社會接觸,這必須由支持服務與公司和殘疾人合作組織。

對於每一種形式的支持,適用的格言都必鬚根據殘疾人的個人需求量身定制,並與公司自身的資源相協調。

支持性就業的例子

殘疾人輔助就業是將對企業的工資補​​貼與對殘疾人的個性化支持服務相結合,以實現殘疾人充分融入工作生活的概念。 這一概念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歐洲各國和美國尤為普遍。 到目前為止,它主要用於精神和精神殘疾者的工作場所整合。

就業支持服務負責將殘疾人安置在公司,組織公司所需的財務、技術和組織支持,並提供一名工作教練,陪同殘疾人融入公司的工作和社會。

雇主因此可以免除與僱用殘疾人有關的所有通常預期的問題。 在可能和必要的情況下,就業支持服務還對工作場所和殘疾人的直接工作環境進行必要的調整。 有時申請人需要在公司外接受額外培訓,儘管指導通常採取工作教練的在職培訓形式。 在殘疾人的技術和社會支持方面指導同事和上級也是就業指導員的任務,因為原則上的目標是逐步減少就業支持服務的專業援助。 但是,絕對有必要在出現嚴重問題時提供就業支持服務,以便在需要的範圍內提供持續的幫助。 這意味著對殘疾人和雇主、上司和同事的支持必須因人而異,並符合具體需求。

在美國對這種方法進行的成本效益分析表明,雖然最初的整合階段在提供的支持和成本方面非常密集,但就業持續的時間越長,從財務角度來看,這種投資就越合理看來,這不僅適用於殘疾人,也適用於雇主和公共預算。

通過支持性就業方法安置殘疾人最常見於要求相對較低的工作,這些工作往往有被淘汰的風險。 支持性就業方法的未來不僅取決於勞動力市場的發展,還取決於這一概念的進一步發展。

就業支持服務未來的挑戰

以下各節包含對一些關鍵點的描述,這些關鍵點對於概念的進一步發展和就業支持服務的實際工作的重要性不容低估。

與職業康復機構和公司建立聯繫

如果就業支持服務不失實效,各地的中心任務將是與現有的職業康復設施建立有機聯繫。 與康復設施沒有聯繫的融合服務存在風險——正如經驗所示——主要作為選擇工具發揮作用,而不是作為殘疾人職業融合服務。

然而,支持服務不僅需要與職業康復機構建立聯繫和合作,更重要的是,需要在與企業的合作方面有明確的定位。 在任何情況下,就業支持服務都不應僅僅作為為殘疾人及其家人提供的諮詢服務; 他們還必須積極參與找工作和安置服務。 靠近勞動力市場是進入公司並最終為殘疾人找到就業機會的關鍵。 如果要最大限度地提高這些服務對公司的准入門檻,則它們必須盡可能靠近實際經濟活動。

資格、安置和就業之間的聯繫

所有職業整合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也是就業支持服務面臨的一個核心挑戰,是協調職業準備和資格與工作場所的要求——這是一個經常被忽視的方面。 儘管對傳統“培訓和培訓”模式的批評可能是有道理的,但在實踐中,僅僅首先培訓然後提供所需技能的培訓也是不夠的。 在今天的條件下工作意味著不僅要擁有所謂的次要工作美德——準時、專注和速度——而且還需要一些技術資格,這些資格始終是必需的,而且在開始就業之前必須已經具備這些資格。 任何其他的要求都太高了,無論是對被安置的人還是準備接受他們的公司。

動員自然支持

隨著組織幫助和支持的可能性增加,無論是在工作過程中還是直接在工作場所,殘疾人成功融入勞動力市場的機會都會增加。 特別是在初始調整階段,重要的是既要幫助殘疾人應對工作需求,又要為那些構成工作環境的人提供支持。 這種形式的伴隨援助通常由就業支持服務提供。 從長遠來看,殘疾人的融入將更加成功,這種專業幫助越能被公司自然支持的動員所取代,無論是同事還是上司。 最近在德國開展的一項動員工作場所所謂寄養工人自然支持的項目中,42 名殘疾人在 24 個月內成功融入社會; 100 多家公司應邀參加。 該項目表明,很少有員工具備與殘疾人打交道所需的知識水平和經驗。 因此,對於就業服務機構而言,制定一個概念框架以組織專業支持的更換和工作場所自然支持的動員似乎具有戰略意義。 例如,在英國,準備在一段時間內充當寄養工人的員工會以小額經濟獎勵的形式獲得認可。

成功導向和用戶控制

最後,就業支持服務還應鼓勵其員工進入公司並為殘疾人提供安置,因為服務的中心重點必須放在公司內部的這些安置工作上。 然而,只有當就業支持服務及其僱員的資金在一定程度上與他們的成功相關時,殘疾人的安置才能得到長期保障。 服務業員工如何才能不斷地被激勵離開他們的機構,卻只能承受被公司拒絕的挫敗感? 安置殘疾人就業是一項艱鉅的任務。 堅持不懈地與偏見作鬥爭的動力從何而來? 所有組織都發展自己的利益,這不一定與客戶的利益一致; 所有公共資助的機構都面臨脫離客戶需求的風險。 出於這個原因,需要採取糾正措施,以產生普遍的激勵措施——不僅針對就業支持服務,還針對其他社會設施——朝著預期結果的方向發展。

公共資助的社會設施工作的進一步必要修改包括用戶及其組織在與他們有關的事務中有發言權。 這種參與文化也應該在支持服務背後的概念中找到回應。 在這種情況下,與所有其他公共資助的機構一樣,這些服務應受到其客戶(用戶及其家人)以及與這些服務合作的公司的定期控制和評估。

結語

通過職業康復和就業支持服務活動,哪些殘疾人和多少殘疾人最終能夠融入勞動力市場,這無法抽像地回答。 經驗表明,殘疾程度和勞動力市場狀況都不能視為絕對限制。 在實踐中決定發展的因素不僅包括支持服務的工作方式和就業市場的情況,還包括當這種就業選擇成為具體可能性時殘疾人機構和設施內出現的動態。 無論如何,各國的經驗表明,就業支持服務和庇護設施之間的合作往往會對這些設施的內部實踐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人們需要觀點,而動機和發展會在觀點存在或由新選擇創造的範圍內產生。 與就業支持服務實現的安置絕對數量一樣重要,同樣重要的是,由於此類服務的存在,為殘疾人的個人發展提供了多種選擇。

 

上一頁

更多內容 6871 最後修改於 16 年 2011 月 13 日星期四 33:XNUMX

" 免責聲明:國際勞工組織不對本門戶網站上以英語以外的任何其他語言呈現的內容負責,英語是原始內容的初始製作和同行評審所使用的語言。自此以來,某些統計數據尚未更新百科全書第 4 版的製作(1998 年)。”

內容

殘疾和工作參考

殘疾人諮詢委員會。 1990. 發揮殘疾人的潛能。 安大略省多倫多市。

AFL-CIO 民權部。 1994. 工會和美國殘疾人法案。 華盛頓特區:AFL-CIO。

AFL-CIO 工作場所健康基金。 1992. 人體工程學培訓計劃。 華盛頓特區:AFL-CIO。

Bing, J 和 M Levy。 1978 年。殘疾人康復立法的協調與統一。 社會權利 64。

Bruyere, S 和 D Shrey。 1991. 工業中的殘疾管理:勞資聯合過程。 康復顧問 Bull 34(3):227-242。

加拿大皇家就業平等委員會和 RS Abella。 1984 年。就業平等委員會報告/Rosalie Silberman Abella,專員。 加拿大渥太華:供應和服務部長。

Degener, T 和 Y Koster-Dreese。 1995. 人權和殘疾人。 多德雷赫特:Martinus Nijhoff。

Despouy, L. 1991。人權與殘疾。 日內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弗萊徹、GF、JD Banja、BB Jann 和 SL Wolf。 1992. 康復醫學:當代臨床觀點。 費城:Lea & Febiger。

蓋蒂,L 和 R Hétu。 1991. 為受職業性聽力損失影響的人制定康復計劃。 II:對 48 名工人及其配偶進行小組干預的結果。 聽力學 30:317-329。

Gross, C. 1988。符合人體工程學的工作場所評估是傷害治療的第一步。 Occ Saf 健康代表(16 月 19 日至 84 日):XNUMX。

Habeck、R、M Leahy、H Hunt、F Chan 和 E Welch。 1991. 與工人賠償要求和殘疾管理相關的雇主因素。 康復顧問 Bull 34(3):210-226。

Hahn, H. 1984。平等問題:歐洲對殘疾人就業的看法。 在國際康復專家和信息交流中。 紐約:世界康復基金會。

赫利俄斯,二。 1994. 殘疾人經濟融合、交流和信息活動。 在職業顧問中。

Hétu, R. 1994a。 工業工作環境中的聽覺需求與能力不匹配。 聽力學 33:1-14。

—. 1994b。 患有 NIHL 的工人的心理聲學表現。 在關於噪音對聽力影響的第五屆國際研討會論文集中。 哥德堡,12 年 14 月 1994-XNUMX 日。

Hétu、R 和 L 蓋蒂。 1991a. 為受職業性聽力損失影響的人制定康復計劃。 1:新範式。 聽力學 30:305-316。

—. 1991b。 與職業性聽力損失相關的障礙的性質:預防障礙。 在職業噪聲引起的聽力損失——預防和康復中,由 W Noble 編輯。 澳大利亞悉尼:國家職業健康與安全委員會。 Arndale:新英格蘭大學。

Hétu、R 和 L 蓋蒂。 1993. 克服職業性聽力損失員工在工作場所遇到的困難。 Volta Rev 95:301-402。

Hétu、R、L Getty 和 MC Bédard。 1994. 在公共服務中提高對聽力障礙的認識:好處的性質。 XXII 國際聽力學大會,哈利法克斯(1994 年 XNUMX 月),聽力學公共衛生觀點圓桌會議。

Hétu、R、L Getty 和 S Waridel。 1994. 對受職業性聽力損失影響的同事的態度。 II:焦點小組訪談。 Br J 聽力學。 待發表。

Hétu、R、L Jones 和 L Getty。 1993. 獲得性聽力損失對親密關係的影響:對康復的影響。 聽力學 32:363-381。

Hétu、R、M Lalonde 和 L Getty。 1987. 家庭中經歷的職業性聽力損失導致的社會心理劣勢。 聽力學 26:141-152。

Hétu、R、H Tran Quoc 和 P Duguay。 1990. 在接受年度聽力測試的暴露於噪音的工人中檢測到顯著聽力閾值變化的可能性。 Ann Occup Hyg 34(4):361-370。

Hétu、R、H Tran Quoc 和 Y Tougas。 1993. 助聽器作為嘈雜工作場所的警告信號接收器。 加拿大聲學/Acoustique Canadienne 21(3):27-28。

國際勞工組織(勞工組織)。 1948 年。就業服務公約,1948 年(第 88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48 年。就業服務建議書,1948 年(第 83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52 年。社會保障(最低標準)公約,1952 年(第 102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55 年。《職業康復(殘疾人)建議書》,1955 年(第 99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58. 歧視(就業和職業)公約,1958 年(第 111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64 年。工傷福利公約,1964 年(第 121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75 年。資源開發建議書,1975 年(第 150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78. 勞工行政建議書,1978 年(第 158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83. 職業康復和就業(殘疾人)公約,1983 年(第 159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83。職業康復和就業(殘疾人)建議書,1983 年(第 168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84. 就業政策(補充規定)建議書,1984 年(第 169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 1988 年。促進就業和防止失業公約,1988 年(第 108 號)。 日內瓦:國際勞工組織。

LaBar, G. 1995。材料處理的人體工程學幫助。 職業危險(一月):137-138。

萊波夫斯基,醫學博士。 1992. 適應的責任:一種有目的的方法。 Can Law J l(1, 2)(春季/夏季)。
Lucas, S. 1987。限制傷殘費用。 管理解決方案(16 月):19-XNUMX。

貴族,W 和 R Hétu。 1994. 與聽力受損有關的殘疾和殘障的生態方法。 聽力學 33:117-126。

Pati, G. 1985。工作場所的康復經濟學。 J Rehabil(十月、十一月、十二月):22-30。

Perlman、LG 和 CE Hanson。 1993. 私營部門康復:21 世紀的保險趨勢和問題。 第 17 屆 Mary E. Switzer 紀念研討會的報告。 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國家康復協會。

Scheer, S. 1990。《受損工人職業評估的多學科視角》。 馬里蘭州羅克維爾:阿斯彭。

Shrey, D. 1995。通過殘疾管理賦予雇主權力。 工傷管理 4(2):7-9,14-15。

—. 1996. 工業殘疾管理:受傷工人康復的新範式。 Disab Rehab, Int J.(出版中)。

Shrey、D 和 M Lacerte。 1995. 行業殘疾管理的原則和實踐。 佛羅里達州溫特帕克:GR Press。

Shrey、D 和 J Olsheski。 1992. 殘疾管理和基​​於行業的工作回歸過渡計劃。 在《物理醫學與康復:最先進的評論》中,由 C Gordon 和 PE Kaplan 編輯。 費城:Hanley & Belfus。

Tran Quoc、H、R Hétu 和 C Laroche。 1992. 計算機化評估和預測正常人和聽力受損者的聲音警告信號的可聽度。 在人體工程學的計算機應用中。 職業健康與安全,由 M Mattlis 和 W Karwowski 編輯。 阿姆斯特丹:愛思唯爾。

聯合國。 1982. 聯合國關於殘疾人的世界行動綱領。 紐約:聯合國。

—. 1990. 殘疾統計綱要。 紐約:聯合國。

—. 1983-1992。 聯合國殘疾人十年。 紐約:聯合國。

—. 1993. 聯合國殘疾人機會均等標準規則。 紐約:聯合國。

Westlander、G、E Viitasara、A Johansson 和 H Shahnavaz。 1995. VDT 工作場所的人體工程學乾預計劃評估。 Appl Ergon 26(2):83-92。

世界衛生組織 (WHO)。 1980. 國際損傷、殘疾和殘障分類。 日內瓦:世界衛生組織。

Wright, D. 1980。全面康復。 紐約:Little Brown & 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