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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一月12 2011:19 55

幾小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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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一個人工作時間的模式和持續時間是他或她對工作情況的體驗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 大多數工人認為他們的報酬是按他們的時間支付的,而不是明確的按他們的努力支付的,因此工人與雇主之間的交易是一種用時間換金錢的交易。 因此,交換時間的質量是等式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與正常的“日間工作”時間相比,由於在允許睡眠、與家人和朋友互動以及參與社區活動方面對工人很重要而具有高價值的時間可能更有價值,因此需要額外的經濟補償當工人​​的許多朋友和家人自己在工作或上學時。 交易的平衡也可以通過使工作時間更適合工人來改變,例如,通過改善工作條件。 上下班通勤對於工人來說是無法進行娛樂的,因此這段時間也必須被視為“灰色時間”(Knauth 等人,1983 年),因此對工人來說是一種“成本”。 因此,諸如減少每週通勤次數的壓縮工作週或通過允許工人避開高峰時間來減少通勤時間的彈性時間等措施可能再次改變這種平衡。

背景文獻

正如 Kogi (1991) 所指出的,製造業和服務業都有一種普遍趨勢,即在工作的時間規劃方面具有更大的靈活性。 造成這一趨勢的原因有很多,包括資本設備成本高、消費者對全天候服務的需求、減少每週工作時間的立法壓力以及(在美國和澳大利亞等一些社會)雇主有盡可能少的不同僱員的稅收壓力。 對於許多員工來說,傳統的“朝九晚五”或“八晚四”,週一到週五的工作週已經成為過去,要么是因為新的工作系統,要么是因為需要大量的過度加班。

Kogi 指出,雖然這種靈活性在允許延長工作時間、適應市場需求和提高管理靈活性方面給雇主帶來的好處非常明顯,但給工人帶來的好處可能不太確定。 除非靈活的時間表涉及工人在特定工作時間方面的選擇要素,否則靈活性通常意味著他們的生物鐘和家庭情況的中斷。 延長工作班次還可能導致疲勞、影響安全和生產力,以及增加接觸化學危害的機會。

異常工作時間導致的生物干擾

人類生物學特別傾向於白天清醒,晚上睡覺。 由於壓縮的工作週、強制性加班或輪班工作而需要深夜或通宵不眠的任何工作時間表將因此導致生物鐘的中斷(Monk 和 Folkard 1992)。 這些中斷可以通過測量工人的“晝夜節律”來評估,包括生命體徵、血液和尿液成分、情緒和 24 小時內的工作效率在 24 小時內的規律波動(Aschoff 1981)。 輪班工作研究中最常使用的衡量標準是體溫,在正常情況下,體溫顯示出明顯的節奏,峰值出現在約 2000 小時,波谷出現在約 0500 小時,相差約 0.7°C。 兩者之間。 在常規突然改變後,節律的振幅(大小)減小,節律的相位(時間)變慢以適應新的時間表。 在調整過程完成之前,睡眠會受到干擾,白天的情緒和工作效率也會受到影響。 這些症狀可以被視為時差反應的輪班工作,並且可以持續很長時間(Knauth 和 Rutenfranz 1976)。

不正常的工作時間也會導致健康狀況不佳。 儘管事實證明難以精確量化影響的確切大小,但似乎除了睡眠障礙外,倒班工人(和前倒班工人)中的胃腸道疾病(包括消化性潰瘍)和心血管疾病比倒班工人更常見在日工中(Scott 和 LaDou 1990)。 還有一些初步證據表明精神症狀的發生率增加(Cole、Loving 和 Kripke 1990)。

不正常工作時間造成的社會混亂

不僅人類生物學,而且人類社會都反對那些不正常工作的人。 大多數人的夜間睡眠受到嚴格的夜間噪音和電話禁忌的精心保護,而那些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工作的人所要求的晚起、白天睡覺和小睡只是勉強地被社會所容忍。 這些人也可能被拒絕參加晚間和周末的社區活動,從而導致疏遠感。

然而,對於家庭來說,異常工作時間造成的社會混亂可能是最具破壞性的。 對於工人來說,父母、照顧者、社會伴侶和性伴侶的家庭角色都可能因不正常的工作時間而受到嚴重損害,導致婚姻不和諧和孩子問題(Colligan 和 Rosa 1990)。 此外,工人糾正或避免此類社會問題的嘗試可能會導致睡眠時間減少,從而導致警覺性差以及安全性和生產力受損。

建議的解決方案

正如異常工作時間的問題是多方面的,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也必須是多方面的。 要解決的主要領域應包括:

  1. 工人的選擇和教育
  2. 選擇最合適的工作時間表或花名冊
  3. 改善工作環境。

 

工人的選拔和教育應包括識別和諮詢那些可能會因異常或延長工作時間而遇到困難的人(例如,年長的工人和睡眠需求高、家庭工作量大或通勤時間長的人)。 還應提供有關晝夜節律和睡眠衛生原則的教育以及家庭諮詢(Monk 和 Folkard 1992)。 教育是一個非常強大的工具,可以幫助那些工作時間不正常的人應對,並讓他們放心為什麼他們會遇到問題。 選擇最合適的時間表應首先決定是否確實需要異常工作時間。 例如,在許多情況下,夜間工作可能在一天中的不同時間完成得更好(Knauth 和 Rutenfranz 1982)。 還應考慮最適合工作情況的時間表,同時牢記工作的性質和勞動力的人口統計數據。 改善工作環境可能涉及提高照明水平和在夜間提供足夠的食堂設施。

結論

為員工選擇的特定工作時間模式可能對其生物學、家庭狀況和在社區中的角色構成重大挑戰。 應該做出明智的決定,結合對工作情況和勞動力人口統計的需求的研究。 在工作時間發生任何變化之前,應先與員工進行詳細調查和協商,然後再進行評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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