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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三月09 2011 17:00

廢物管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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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意識正在導致廢物管理實踐的快速轉變。 在更詳細地檢查用於廢物管理和殘留物處理的方法之前,有必要對這一變化進行解釋。

廢物管理的現代原則基於生物圈和人類圈之間的齒輪連接範例。 將這兩個領域聯繫起來的全球模型(圖 1)基於以下假設:從環境中提取的所有材料最終都直接(來自生產部門)或間接(來自回收部門)成為廢物,同時牢記所有消費廢物流回該回收部門進行回收和/或處置。

圖 1. 廢物管理原則的全球模型

EPC070F1

從這個角度來看,回收必須被廣泛定義:從整個物體的回收(可回收物),到物體的某些備件(例如汽車,計算機)的回收,再到新材料的生產(例如紙和紙板、錫罐)或類似物品的生產(回收、降級循環等)。 從長遠來看,這個模型可以被視為一個穩態系統,其中貨物在幾天或通常幾年後最終變成廢物。

 

 

 

 

 

從模型中扣除

如果明確定義了各種流程,則可以從該模型中得出一些主要推論。 出於此模型的目的:

  • Po=每年從環境(生物圈、水文圈或岩石圈)中提取的材料輸入量。 在穩定狀態下,這個投入等於每年最終處理的廢物量。
  • P = P 的商品年產量o.
  • C = 人類圈的年度商品流量。
  • R = 通過回收轉化為商品的廢物年流量。 (在穩定狀態下:C=R+ P)
  • p = 生產效率,以 P/P 比率衡量o.
  • 如果 r=回收效率,以 R/C 的比率衡量,則關係為:C/Po=p(1-r)。
  • 如果 C/Po=C*; 那麼 C* 是商品與從自然界中提取的材料的比率。

 

換言之, C* 是衡量環境與人類圈之間聯繫的嚙合程度的指標。 它與生產和回收部門的效率有關。 之間的關係 C*, pr,這是一個效用函數,可以繪製成圖 2,它顯示了之間的明確權衡 pr, 對於選定的值 C*.

圖 2. 說明生產回收權衡的效用函數

EPC070F2

過去,工業是沿著提高生產效率的路線發展的, p. 目前,在 1990 世紀 XNUMX 年代後期,通過擴散到大氣、水體或土壤中(不受控制的傾倒)或在密閉堆放場掩埋廢物的廢物處理價格飛速上漲,這是由於日益嚴格的環保標準。 在這些條件下,提高回收效率(換句話說,增加 r). 這種趨勢將在未來幾十年持續存在。

為了提高回收效率,必須滿足一個重要條件:要回收的廢物(換句話說,第二代原材料)必須盡可能“純淨”(即不含不需要的元素,這些元素會排除回收)。 這只有通過在源頭實施家庭、商業和工業廢物“不混合”的普遍政策才能實現。 這通常被錯誤地稱為源頭排序。 排序就是分開; 但我們的想法恰恰是不必將各種類別的廢物存放在不同的容器或地方,直到它們被收集起來。 現代廢物管理的範例是在源頭不混合廢物,以提高回收效率,從而實現更好的從環境中提取的每種材料的貨物比例。

廢物管理措施

廢物可根據其產生情況分為三大類:

  1. 來自初級生產部門(採礦、林業、農業、畜牧業、漁業)
  2. 來自生產和轉化行業(食品、設備、各類產品)
  3. 來自消費部門(家庭、企業、交通、貿易、建築、服務等)。

 

廢物也可以通過立法法令分類:

  • 城市垃圾和來自企業的混合垃圾可能會被聚合為城市垃圾,因為兩者都包含相同類別的垃圾且體積小(蔬菜、紙張、金屬、玻璃、塑料等),儘管比例不同。
  • 大件城市垃圾(家具、設備、車輛、建築和拆除垃圾,惰性材料除​​外)
  • 受特殊立法約束的廢物(例如,危險的、傳染性的、放射性的)。

 

城市和普通商業垃圾的管理:

這些垃圾由卡車收集,可以運輸(直接或通過公路到公路、公路到鐵路或公路到水路的中轉站和長途運輸方式)到垃圾填埋場,或到處理廠進行材料處理回收(機械分類、堆肥、生物甲烷化),或用於能量回收(電網或窯爐焚化爐、熱解)。

處理廠產生的殘留物比例較小,可能比原始廢物對環境的危害更大。 例如,焚化爐產生的飛灰含有非常高的重金屬和復雜的化學成分。 這些殘留物通常被立法歸類為危險廢物,需要適當的管理。 處理廠不同於垃圾填埋場,因為它們是有輸入和輸出的“開放系統”,而垃圾填埋場本質上是“匯”(如果忽略了少量值得進一步處理的滲濾液和沼氣的生產,沼氣可能是可利用的資源來源)大型垃圾填埋場的能源)。

工業和家用設備:

目前的趨勢,也有商業貢獻,是廢物部門(例如,汽車、計算機、機器)的生產者負責回收。 殘留物要么是危險廢物,要么類似於企業的普通廢物。

建築垃圾:

垃圾填埋場價格上漲促使人們更好地分類此類垃圾。 從大量惰性材料中分離出危險和可燃廢物,使後者的處理速度遠低於混合廢物。

特殊廢棄物:

化學危險廢物必須通過中和、礦化、不溶解處理或惰性處理,然後才能存放在特殊的垃圾填埋場。 傳染性廢物最好在特殊的焚化爐中焚燒。 放射性廢物受非常嚴格的立法約束。

殘留物管理

無法回收、降級循環、再利用或焚燒以產生能源的生產和消費廢物最終必須得到處理。 應根據“以可接受的價格提供最佳技術”的原則,降低這些殘留物對環境的毒性。 經過這種處理後,殘留物應存放在不會污染水體和生態系統並不會擴散到大氣、海洋或湖泊和溪流中的地點。

廢物沉積物通常通過多層隔離(使用粘土、土工織物、塑料箔等)、所有外來水的導流和防水覆蓋層的組合來確定年代。 永久性存款需要監控數十年。 對存放地的土地使用限制也必須長期控制。 在大多數情況下,滲濾液或氣體的受控排水系統是必要的。

廢物處理產生的生化穩定性和化學惰性更高的殘留物對其最終處置的要求不那麼嚴格,這使得在廢物產生區域內為它們找到存放地點變得更容易。 因此,可以避免總是喚醒 NIMBY(不在我家後院)反應的廢物或其殘留物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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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內容 19132 最後修改於 18 年 2011 月 01 日星期四 11:XNUMX